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瑞轩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广发瑞轩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广发瑞轩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0628,以下简称“本基金”)因开放期届满
之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触发了《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
形,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后决定依法对本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该
事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发布了《关于广发瑞轩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2024年
11月29日起进入清算期,由于本基金持有的锁定期限售股票于第一次清算期间
无法确定变现时间,本基金进行两次清算。本基金第一次清算期间为2024年11
月29日至2024年12月6日,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2月17日发布了《广发瑞
轩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于2025年2月18
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第一次清算款。第二次清算期间为2024年12月7日至
2025年6月19日,本基金于2025年6月19日已完成所有资产变现。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监管机构备案后,本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在规定网
站上刊登了《广发瑞轩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二次清算报
告》。据此,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于2025年8月4日终止。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二次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
余财产为人民币1,081,848.47元,将按本基金最后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
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第二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
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和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
人,上述资金将于2025年8月5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具体款项到账时间
以各销售机构执行为准。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
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相关业务。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
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