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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5-08-05 11:01:09

关于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8月5日(含)起对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调整申购与赎回场所公示方式,同时对《基金合同》和《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将于2025年8月5日(含)起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将于2025年8月5日(含)起生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D类基金份额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现有的A类、B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增加D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其中,D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25113),分别计算及公布基金净值信息。D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业务首日(即2025年8月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同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之后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单独计算净值信息。

  2、D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万元0.17%

100万元≤M<500万元0.13%

M≥500万元每笔1200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万元0.85%

100万元≤M<500万元0.65%

M≥500万元每笔1200元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D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赎回费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份额持续持有时间(L) 适用赎回费率

L<7日1.50%

L≥7日0

  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

  (3)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

  (4)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

  (5)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3、D类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D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C类和E类基金份额相同。

  4、D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9号7层-1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08号供销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杨斌

  传真:(021)63326381

  联系人:吴比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2)网上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dfham.com)、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基金管理人微信服务号和基金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上述网上交易系统,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2)其他销售机构

  D类基金份额的其他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后续公示的信息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披露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5、相关业务规则

  (1)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及交易级差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红利再投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

  2)最低赎回份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各类基金份额最低份额余额为0.01份。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份额限制及最低份额余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公司将开通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份额(由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转换业务。可与本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基金明细详见https://www.dfham.com/service/selfhelp/zhuanhuan/index.html。转换业务规则及交易限制详见基金相关公告。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则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本公司有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的要求进行披露。

  二、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20%”变更为“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80%+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20%”。

  三、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因增加D类基金份额对《基金合同》的修订属于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及其余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亦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履行了适当程序。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详见附件1《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附件2《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并按照《信披办法》的要求进行披露。

  2、本基金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于2025年8月5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dfha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信披办法》的规定及时更新《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及相应份额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20-0808)咨询。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投资于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5日

  附件1: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位置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第二部分

释义

12、《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

并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

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第二部分

释义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

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

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

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

取方式及登记机构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

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 在投

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在赎回时根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而不计提销售服

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

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 在投

资人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本基金C类

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

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E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式为: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

取方式及登记机构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

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D类

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

费,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

额和B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D类基金份额

的登记机构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 在投

资人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本基金C类

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

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

为: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

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具体的

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

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

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具体的

销售网点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的销

售机构名录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

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

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

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的价格。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

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的价格。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

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享有或

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日内公

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

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

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申购份额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2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享有或承担。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

额的申购费用分别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

和B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登记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和E类

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

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

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

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申

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小数点后第5位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享有或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

额和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

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

额单位为份, 申购份额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享有或承担。C类基金份

额和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

额和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分别由申

购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

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

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

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

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

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

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

金销售费率。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9号

7-11层

法定代表人:杨斌

设立日期:2010年7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字[2010]518号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9号

7层-11层

法定代表人:杨斌

设立日期:2010年7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518号

……

第十二部

分基金的

投资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

指数收益率*80%+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20%。

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其样本范围涵盖银行

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份债券包括国家

债券、企业债券、央行票据等所有主要债

券种类,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

应中国债券市场的总体走势。

……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新综

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80%+同

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银行定期

存款税后收益率×20%。

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由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其样

本范围涵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

份债券包括国家债券、企业债券、央行票

据等所有主要债券种类,具有广泛的市场

代表性,能够反应中短期债券市场的总体

走势。

……

第十四部

分基金

资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

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

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

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

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

公告。为避免歧义,自B类基金份额、C类

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开始办理

申购业务首日起,开始计算并依约披露各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净值信息。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

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

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

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

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

公告。为避免歧义,自B类基金份额、C类

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

分别开始办理申购业务首日起,开始计算

并依约披露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净值信

息。

第十四部

分基金

资产估值

五、估值差错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差错时,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差错。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差错处理的方

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

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

步扩大。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

金份额净值的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估值差错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

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

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差错。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差错处理的方

法如下:

(1) 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

错误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

损失进一步扩大。

(2)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

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

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 基金管

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五部

分基金

费用与税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

3、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本

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

日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5%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

3、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

和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

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

年费率计提,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如下:

……

第十八部

分基金

的信息披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

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

份额净值0.5%;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

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

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

基金合同摘要根据正文调整。

附件2: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位置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八、基金资

产净值计

算、估值和

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

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

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各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类基金份额总

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为避免歧义,自B类基金份额、C类

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开始办理

申购业务首日起,开始计算并依约披露各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净值信息。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

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

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各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类基金份额总

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为避免歧义,自B类基金份额、C类

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

分别开始办理申购业务首日起,开始计算

并依约披露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净值信

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