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供主流动性服务的公告
2025-08-08
上证公告(基金)【2025】1335号
为促进上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10年地债,基金代码:511270)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所同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25年08月08日起为10年地债提供主流动性服务。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