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F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满足更多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决定自2025年8月8日起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F类基金份额。为此,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并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设F类基金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F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E类、F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基金份额费率
(1)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万 0.30%
50万≤M<100万 0.20%
M≥100万 每笔1000元
注: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实行优惠费率,详见基金管理人公告;部分代销机构如实行优惠费率,请投资人参见代销机构公告。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C类、E类、F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各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其中针对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用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针对持有期限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N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A、C、E
类份额 N<7日 1.50%
7日≤N≤30日 0.10%
N>30日 0
F类份额 N<7日 1.50%
N≥7日 0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为0.10%,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5%,F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为0.10%。计算方法如下:
H=E×C类、E类、F类基金份额对应的销售服务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E类、F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E类、F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其他事项
(1)投票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2)收益分配原则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E类、F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信息披露
本基金A类、C类、E类和F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收费方式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E类和F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
二、新增F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F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通过销售机构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的销售机构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2)平安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fund.pingan.com
联系人:张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3)其它销售机构
详见基金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本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F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4)本基金A类、C类、E类和F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和转换的数额限制
① 原则上,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通过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申购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E类、F类基金份额,通过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②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③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④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不设下限,投资者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20,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20,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20,0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E类、F类基金份额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不设下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
⑤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⑥ 基金转换的限制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对于A类基金份额,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1份。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不设下限,投资者全额赎回或转换转出时不受上述限制。对于C类基金份额,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20,000份。留存份额不足20,000份的,只能一次性赎回,不能进行转换。对于E类、F类基金份额,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1份;留存份额不设下限,投资者全额赎回或转换转出时不受上述限制。
⑦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⑧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⑨ 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⑩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因增加F类基金份额及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而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就相关事项履行规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在更新的《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公告当日起生效。
3、投资者可自2025年8月8日起办理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基金转换业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应按基金估值后确定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F类基金份额首次开放申购当日(2025年8月8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目前本基金已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增设F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A类、C类、E类、F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并计算。
自2025年8月8日(含)起本公司决定调整本基金A、C、E、F类基金份额(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投资限额,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的最高金额调整为1亿元(含)(本基金A、C、E、F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并计算)。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亿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将部分或全部予以拒绝,但本基金管理人认为相关申请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作的除外。
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时间届时将另行公告。
6、投资者可通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电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了解详情。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