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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5-08-11 07:04:11

博时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

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博时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中证A500ETF

159357

2024年11月21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博时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

时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025年7月31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位:元)

0.0120

本次分红为2025年度的第2次分红

1.0644

69,288,186.92

-

注:(1)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120元人民币。本基金的场内简称为中证

A500指数ETF。

(2)基金管理人可每月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

评价,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金额大于零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年8月13日

2025年8月14日

2025年8月18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权益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采用现金分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

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

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权益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

所对应的分红款,本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在2025年8月18日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结算参与机构,投资者具体收到现金红利的时间遵

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证券公司的规定。

(2)本基金场内份额将于2025年8月11日上午开市至10:30期间停牌,并将于2025年8

月11日10:30起复牌。

(3)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