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兴润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国投瑞银兴润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FOF)A)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8月12日
送出日期:2025年8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国投瑞银兴润6个月定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24006
期开放混合(FOF)
国投瑞银兴润6个月定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24006
期开放混合(FOF)A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5-07-09
基金类型基金中基金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开放频率每6个月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5-07-09
基金经理的日期
杨晗
证券从业日期2016-05-23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5-08-09
基金经理的日期
周珞晏
证券从业日期2011-08-01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
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
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基金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
其他
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
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1)连续两个开放期届满时,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的;
(2)连续两个开放期届满时,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的。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
投资目标
进行资产配置和基金精选,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
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
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
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股
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
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
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含
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
投资范围和公募REITs),但在开放期开始前15个工作日至开放期结束后15个
工作日的期间内,本基金投资不受前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投资于权益
类资产的比例合计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4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
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其中权益类资产为股票(含存托凭证)、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一是基金合同约定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60%;二是最近4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含存托凭证)资
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本基金投资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
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0%;投资QDII基金和
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投资货币市场基
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投资单只基金的比例不高于本基
金资产净值的20%。开放期内,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期内不受上
述5%的限制;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以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和自下而上的投资标的精选为核心,追
求有效风险控制下的长期稳健回报。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收益风险的
比较判别,对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以期在投资中达到
风险和收益的优化平衡。
主要投资策略2、基金投资策略:在基金精选方面,本基金将注重选择与本基金资产
配置目标匹配度高的被动指数(含增强)和/或主动管理基金;被动指
数(含增强)型基金方面,通过对标的指数匹配性、跟踪误差、增强
收益、基金资产规模、流动性、运营规则、交易折溢价、交易费用以
及基金管理人在被动管理基金上的经验等因素的综合分析,选择合适
的指数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方面,通过对规模、流动性、业绩和业绩
稳定性的评估,结合货币市场基金持有人结构、历史平均到期期限、
历史组合偏离度等风险指标,综合选择适合的货币市场基金;主动管
理型基金方面,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和基金产品三
个维度的研究分析,精选主动管理型基金产品。本基金将综合考量宏
观经济运行情况、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底层资产运营情况、流动性及
估值水平等因素,对公募REITs的投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精选出具有
较高投资价值的公募REITs进行投资。
3、其他资产的投资策略:(1)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
略主要采用“自下而上”选股策略,辅以行业分析进行组合优化。(2)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
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3)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
通机制适度参与港股市场投资,以增强整体收益。(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需要适度进行债券投资,在追求债券资产投资收益的同
时兼顾流动性和安全性。本基金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
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5)可转换债券投
资管理策略:本基金将着重于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进行分析
与研究,同时兼顾其债券价值和转换期权价值。本基金将利用期权定
价模型等数量化方法对可转换债券的价值进行估算,选择价值低估的
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6)可交换债券投资管理策略:本基金将结合
对可交换债券的纯债部分价值以及对目标公司的股票价值的综合评
估,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7)资产支持证
券:资产支持证券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
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
宏观分析的基础上,以数量化模型确定其内在价值。
4、风险控制策略:本基金将采用多种风险评估与控制策略,对投资组
合进行事前和事后的风险评估、监测与管理。
5、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本基金将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
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
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75%+银行活期存
业绩比较基准
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
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
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风险收益特征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
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
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详见《国投瑞银兴润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九、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
申购费(前收费)100万元≤M
M≥500万元1000元/笔
注: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产。
2、本基金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1+
申购费率)(注:对于申购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投资人,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净
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为: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的A类的
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费:
持有时间少于7日,赎回费率为1.50%;
持有时间大于等于7日且少于一个封闭期,赎回费率为0.50%;
持有时间大于等于一个封闭期,赎回费率为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费方
管理费0.4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30,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6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
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
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
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
其他费用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为年金额的,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3、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投资
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和公募REITs),但在开放
期开始前15个工作日至开放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的期间内,本基金投资不受前述比例限
制。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4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
票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其中权益类资产为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及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是基金合同约定股票(含存托凭证)
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二是最近4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含存托凭
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本基金投资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
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0%;投资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的20%;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投资单只基金的比例不
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开放期内,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期内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上述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各类资产、股票市场
等的变化、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基金业绩
表现。本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
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还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2)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除了持有的本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
费,申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ETF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收取申购
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
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基金中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用可能比普通的开放式基金高。
(3)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证券投资基金,所投资或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拒绝或暂
停申购/赎回、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其他合适的可替代的基
金品种,或占相当比例的被投资基金暂停赎回时,本基金可能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业
务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基金时,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当要卖出基金的时候,可能
会面临在一定的价格下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的风险;对于流通受限基金而言,由于流通受
限基金的非流通特性,在本基金参与投资后将在一定的期限内无法流通,在面临基金大规模
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
另外,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
请超过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二十时,本基金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
份额,影响本基金的资金安排。
(5)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因此也将面临海外市场风险、
汇率风险、政府管制风险、法律风险、税务风险及政治风险等。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若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
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
有可能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另外,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
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7)在基金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
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
序:
1)连续两个开放期届满时,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
2)连续两个开放期届满时,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因此,本基金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8)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第
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开放期的首日
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12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三个开放期的首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日的18个月后的月度对日,以此类推。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并且最
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在开放期内,投资
人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除开放期外,均为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因此,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特别留意本基金的开放日期,若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自
动转入下一封闭期,至少到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9)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
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
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
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
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
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
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
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10)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从而面临相应的风险。
1)港股通机制相关风险
港股通在市场准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交易税费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
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及其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
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例如,港股通业务存在每日额
度限制,在额度不足的情况下,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或交易失败的风
险。
2)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销售与结算,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港股投资部
分的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也就是说,本基金在境外取得的港币计价
的投资收益可能会因为人民币升值被部分侵蚀,带来汇率风险。
3)境外市场风险
a、税务风险
香港地区在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与境内存在一定差异,基金投资香港市场可能会就股息、
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当地税务机构缴纳税金,该行为可能会使基金收益受到一定影响。
此外,香港地区的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具有追溯力的修订,可能导致本基金向
香港地区缴纳在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b、市场风险
基金投资于港股的部分将受到香港市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产业景气循环周期、货币政
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
潜在风险。此外,香港证券市场对于负面的特定事件、特有的政治因素、法律法规、市场状
况、经济发展趋势的反应较A股证券市场可能有诸多不同,从而带来市场风险的增加。
c、交易风险
香港市场在交易规则、交易时间、清算交收安排等交易制度方面有别于A股市场,可能
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及时捕捉相关投资机会或规避投资风
险、净值波动幅度增大以及更高的操作风险等。
(11)投资公募REITs的特有风险
公募REITs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点如下:一
是公募REITs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80%以上基金资产投
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
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二是公募REITs
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
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三是公募REITs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投资公募REITs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公募REITs二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公募REITs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
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公募REITs价格波
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公募REITs
价格的风险。
2)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
公募REITs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基础设施项目
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公
募REITs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
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稳定。此外,公募REITs可直接或间接对外借款,存在基础设施项目经营
不达预期,公募REITs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公募REITs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投资者结构以机
构投资者为主,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公募REITs基础设施项目的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
制下的关联方作为战略投资者所持有的战略配售份额较多,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持有期要求,
在一定时间内无法交易,因此公募REITs上市初期可交易份额并非公募REITs全部份额,公
募REITs面临因上市交易份额不充分而可能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4)公募REITs基金份额净值无法反映基础设施项目的真实价值的风险
公募REITs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估值。公募REITs基金管理
人聘请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对基础设施项目资产进行评估(至少每年一次),但相关评估结
果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资产的真实市场价值,因此公募REITs对基础设施项目的估值可能无
法体现其公允价值。基础设施项目评估价值基于多项假设作出,基础设施项目评估价值与公
募REITs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存在差异,也不代表公募REITs二级市场交易价格。
5)停牌或终止上市风险
公募REITs在上市期间可能因各种原因导致停牌,在停牌期间不能买卖基金份额。公募
REITs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导致投
资者无法在二级市场交易而受到损失。
6)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的风险
因发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法律文件约定的提前终止事项,专项计划等特
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则可能导致公募REITs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甚至导致公募REITs提前
终止的风险。
7)税收风险
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
公司等多层面税负,如果国家税收等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影响投资运作与公募REITs基金收
益。
8)政策调整风险
公募REITs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政策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
改,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政策和业务规则,使公募REITs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受到影响的风险。
2、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
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
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
面临损失。
3、投资组合的风险
本基金的证券投资组合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4、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合规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应当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
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有
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及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ubssdic.com][客服电话:
400-880-6868、0755-83160000]
(1)《国投瑞银兴润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2)《国投瑞银兴润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
(3)《国投瑞银兴润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