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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证券慧泽进取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

2025-08-16 11:01:02

中银证券慧泽进取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5 年 7 月 21 日

清算报告送出日:2025 年 8 月 16 日

一、重要提示

中银证券慧泽进取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312 号文准予注

册募集。本基金于 2022 年 7 月 7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国际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中银证券慧泽进取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中银国

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发布的《关于中银证券慧泽进取 3 个月持有期混合

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5 年 7

月 15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中银证券慧泽进取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基金简称 中银证券慧泽进取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发起(FOF)

基金主代码 01613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7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5 年

7 月 14 日)基金份额总额

15,777,557.23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积极的投资风格进行长期资产配置,并控制组合风险、

保持良好流动性,力争为持有人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宏观与政策研究策略、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基金组

合构建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可转债和可交债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以实现基金资产的平

衡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6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5%+上海

黄金交易所 Au99.99 收益率*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

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

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

基金中基金(FOF)。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银证券慧泽进取 3 个月持

有期混合发起(FOF)A

中银证券慧泽进取 3 个月持

有期混合发起(F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6138 016139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5 年

7 月 14 日)下属分级基金

的份额总额

14,956,038.32 份 821,518.91 份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证监许可【2022】1312 号《关于准予中银证券慧泽进取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

定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7 月 7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

份额总额为 10,430,308.83 份基金份额。自 2022 年 7 月 7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期间,本

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应当

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

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

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

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

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5 年 7 月 7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

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

基金进行基金财产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财务会计报告

1、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审计)

会计主体:中银证券慧泽进取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报告截止日:2025 年 7 月 14 日 (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25 年 7 月 14 日

(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末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4,381,218.63 2,702,235.97

结算备付金 54,348.15 152,701.13

存出保证金 26,097.36 28,606.1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483,125.17 24,047,505.01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10,483,125.17 24,047,505.0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清算款 4,948,889.50 2,354,397.19

应收申购款 - 10,633.24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9,893,678.81 29,296,078.64

负债和净资产

本期末

2025 年 7 月 14 日

(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末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7,324,521.54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928.30 20,481.00

应付托管费 872.79 2,971.81

应付销售服务费 386.50 2,243.97

应交税费 - - 其他负债 13,236.22 62,720.00

负债合计 7,344,945.35 88,416.78

净资产:

实收基金 15,777,557.23 35,531,870.67

未分配利润 -3,228,823.77 -6,324,208.81

净资产合计 12,548,733.46 29,207,661.8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9,893,678.81 29,296,078.64

注:(1)报告截止日 2025 年 7 月 14 日 (最后运作日) ,基金份额总额 15,777,557.23 份。

其中中银证券慧泽进取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发起(FOF)A 基金份额总额 14,956,038.32 份,

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0.7958 元;中银证券慧泽进取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发起(FOF)C 基金份

额总额 821,518.91 份,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0.7863 元。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基金最后运

作日)止期间。

2、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利润表(已审计)

会计主体:中银证券慧泽进取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

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

(最后运作日) 止期间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损失以“-”填列) -954,833.46 564,403.07

1.利息收入 6,660.19 10,225.33

其中: 存款利息收入 6,660.19 10,225.33

债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1,963,069.73 -1,376,242.05

其中: 股票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1,969,682.34 -1,466,060.94

股利收益 6,612.61 89,818.89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损失以“- ”号填列) 985,009.80 1,928,297.14

4.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列) 16,566.28 2,122.65

减:二、营业总支出 157,307.99 338,518.63

1.管理人报酬 118,654.95 216,548.89

2.托管费 16,922.69 31,407.58

3.销售服务费 12,597.02 24,526.02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信用减值损失 - -

7.税金及附加 - -

8.其他费用 9,133.33 66,036.14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112,141.45 225,884.4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 (净亏损以“- ”号填列) -1,112,141.45 225,884.4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12,141.45 225,884.44

注:本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黄小

熠、倪益签字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22748 号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的

审计报告。

五、清算情况

自 2025 年 7 月 15 日 (最后运作日后一日) 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 (清算结束日) 止清算

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381,218.63 元,于清算结束日货币资

金余额为人民币 12,405,037.09 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 54,348.15 元,于清算结束日结算备

付金余额为人民币 54,351.86 元。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 26,097.36 元,于清算结束日存出保

证金余额为人民币 26,099.18 元。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人民币 10,483,125.17 元,于清算结束

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清算款余额为人民币 4,948,889.50 元,于清算结束日应收

清算款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余额为人民币 7,324,521.54 元,于清算结束日应付

赎回款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余额为人民币 5,928.30 元,于清算结束日应付

管理人报酬余额为人民币 5,928.30 元。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余额为人民币 872.79 元,于清算结束日应付托管费

余额为人民币 872.79 元。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余额为人民币 386.50 元,于清算结束日应付销

售服务费余额为人民币 386.50 元。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余额为人民币 13,236.22 元,于清算结束日其他负债

余额为人民币 1,077.00 元。

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4、净资产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净资产余额为人民币 12,548,733.46 元,清算期间净亏损人民币

28,178.63 元,清算期间确认赎回款为人民币 43,331.29 元,于清算结束日净资产余额为人

民币 12,477,223.54 元。

5、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及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清算结束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2,477,223.54 元,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截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 (清算结束日) 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

托管账户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2,405,037.09 元,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 54,351.86

元,存出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 26,099.18 元。

自 2025 年 7 月 15 日

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

(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清算收入

利息收入 424.5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24.54

其他利息收入 -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97,923.3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97,863.46

股利收益 59.8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33,229.15

其他收入 50.64

清算收入合计 (损失以“- ”号填列) -34,830.63

减:清算费用 - 其他费用 -6,652.00

清算费用合计 -6,652.00

清算净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28,178.63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

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

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中银证券慧泽进取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最后运作日)止期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银证券慧泽进取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FOF)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办 公 场 所 , 并 登 载 于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网 站

www.bocifunds.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也可登陆基金管理

人基金网站 www.bocifunds.com 查阅。

中银证券慧泽进取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5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