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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优势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5-08-18 11:01:29

海富通优势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海富通优势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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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海富通优势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212 号文准予注册募

集。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正式生效。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海富通优势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

终止海富通优势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

“本次大会议案”),并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计票表决通过了本次大会议案,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并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

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

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 海富通优势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优势驱动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880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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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最后运作日(2025年7月15

日)基金份额总额

601,666.61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海富通优势驱动混合A 海富通优势驱动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8800 018801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分析,精选具备相对优势的行

业及个股进行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

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基本

面分析,在具备相对优势的行业中,重点关注成长

潜力较强、竞争优势突出、基本面和股价综合考虑

性价比具有优势的个股进行投资;3、存托凭证投资

策略;4、债券投资组合策略;5、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策略;6、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7、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8、国债期货投资策略;9、流

通受限证券投资策略。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

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

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

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3]1212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为契

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为海富通优势驱动混合 A(基金代码:

018800),海富通优势驱动混合 C(基金代码:018801)。《基金合同》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正式生效,共募集 230,024,034.28 份基金份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

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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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

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已就上述情形拟定了终止《基金合同》的解决方案,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规定程序,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表决通

过了本次大会议案。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规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确定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清算期间为 2025 年 7 月 16 日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

§4 财务报告

4.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优势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 年 7 月 15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2025年7月15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313,987.23

结算备付金 6,652.76

存出保证金 340.54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4,987.40

其中:股票投资 504,987.4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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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7,718.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8,460.00

资产总计 842,146.56

负债和净资产

2025年7月15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2,093.84

应付管理人报酬 413.57

应付托管费 68.92

应付销售服务费 33.11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8,093.06

负债合计 10,702.50

净资产:

实收基金 601,666.61

未分配利润 229,777.45

净资产合计 831,444.0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842,146.56

注:截止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25年7月15日,基金份额总额601,666.61份。

其中海富通优势驱动混合A类基金份额总额494,875.81份,基金份额净值1.3841

元;海富通优势驱动混合C类基金份额总额106,790.80份,基金份额净值1.371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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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优势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15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15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一、营业总收入 (损失以“-”填列) 123,462.46

1. 利息收入 625.7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25.78

债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2. 投资收益 61,094.2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54,261.49

债券投资收益 - 股利收益 6,832.79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4,775.44

4. 其他业务收入 6,966.96

减:二、营业总支出 6,003.21

1. 管理人报酬 3,890.44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若有) - 2. 托管费 648.49

3. 销售服务费 929.28

4. 投资顾问费 - 5. 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信用减值损失 - 7. 税金及附加 - 8. 其他费用 535.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7,459.25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7,4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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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7,459.25

注:本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

会计师王国蓓、侯雯签字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2319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5 清算情况

自 2025 年 7 月 16 日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

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

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金额 313,987.23 元,其中存放于托管账户

的银行存款为 313,911.59 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为 75.64 元。上述应计银行存款

利息将于 2025 年三季度结息时划回托管账户。

5.1.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金额 6,652.76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交所最低结算备付金为 2,988.75 元,应计利息为 0.24

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交所最低结算备付金为 1,381.98

元,应计利息为 0.08 元;存放于东证期货备付金为 2,279.96 元,应计利息为 1.75

元。上述款项中上交所和深交所最低结算备付金预计将于 2025 年 8 月初调整时

划回托管账户;应计利息预计将于三季度最低备付金结息后划回托管账户。截至

2025 年 7 月 23 日,东证期货备付金账户余额及应计利息已全部划回托管账户。

5.1.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金额 340.54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交所存出保证金为 187.71 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交所存出保证金为 152.83 元。上述款项中上交所和深交所

的保证金预计将于 2025 年 8 月初调整时划回托管账户。

5.1.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股票资产,市值为 504,987.4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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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资产已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全部变现,卖出成交金额 512,037.60 元,股利收

益 414.15 元,补缴股息红利税 603.76 元,交易费用 512.14 元。上述变现金额已

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划回托管账户。

5.1.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金额 7,718.63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划回托管账户。

5.1.6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资产为其他应收款,金额 8,460.00 元,该款项

已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划回托管账户。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金额 2,093.84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支付完毕。

5.2.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金额 413.57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支付完毕。

5.2.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金额 68.92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支付完毕。

5.2.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付销售服务费金额 33.11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支付完毕。

5.2.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金额 8,093.06 元,其中包括:

5.2.5.1 应付交易佣金金额 8.06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支付完毕。

5.2.5.2 应付审计费金额 8,0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支付完毕

5.2.5.3 应付银行汇划手续费金额 85.00 元,该款项将于 8 月初托管行自动扣

费时支付。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

7月24日(本次清算期结束

日)止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 1) 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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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票变现损益(注 2) 6,348.45

3、其他收入(注 3) 477.24

清算收益小计 6,868.78

二、清算费用

1、银行汇划手续费(注 4) 55.00

清算费用小计 55.00

三、清算净收益 6,813.78

注 1:利息收入金额 43.09 元,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计提的自 2025 年 7 月

16 日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结算备付金利息。

注 2:股票变现损益为本次清算期间股票资产卖出金额与最后运作日股票资

产市值的差额,包含了股利收益、交易费用及卖出股票补缴股息红利税金额。

注 3:其他收入系基金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的收入。

注 4:本基金清算期间发生的银行汇划手续费 55.00 元,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5.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5年7月15日基金净资产 831,444.06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6,813.78

减:基金净赎回转出金额(于2025年7月16日确认

的投资者赎回转出申请)

18,734.10

二、2025年7月24日基金剩余资产净值 819,523.74

注: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 2025 年 7 月 24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 819,523.74

元。上述财产将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

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依据基金财产清

算的分配方案,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至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最低结算备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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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先行垫付尚未收回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及其应计利息、

存出保证金及其应计利息和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

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海富通优势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关于《海富通优势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海富通优势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