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旗下大成恒生医
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7月25日。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5年7月28日起,
至2025年8月18日17:00止。
2025年8月1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
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
进行了见证,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相关约定计算所得的本基金联接基金,即大成恒生医疗
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享有表决权的参会份额数)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因此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规定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开会条件。
二、会议费用明细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费用。
三、重要提示
1、本次大会召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备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定,本基金已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
(2025年8月19日)开市起停牌,并将自本公告发布日(2025年8月20日)上午
10:30起复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
3、投资人可通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
关公告文件。
四、备查文件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