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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产业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5-08-22 07:07:35

东兴产业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8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兴产业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兴产业升级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 02439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08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东兴产业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东兴产业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更新

申购起始日 2025年08月26日

赎回起始日 -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5年08月26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兴产业升级混合发起A 东兴产业升级混合发起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4396 02439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本次仅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转换业务具体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2、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东兴产业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若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具体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A类、C类基金份额,单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单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含申购费,已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东兴产业升级混合发起A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50万元 1.20%

50万元≤M〈200万元 1.00%

200万元≤M〈500万元 0.50%

500万元≤M 1000.00元/笔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单笔申购金额确定申购费率,以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3.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4.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4.2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最低申购金额。

  4.3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申购费率相同。

  4.4投资者可通过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投资本基金,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咨询相关销售机构。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街道新盛大厦B座15层

  联系人:于婧

  直销柜台电话:010-83770200

  传真:010-83770111

  公司网站:www.dxamc.cn

  5.1.2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 是否开通申赎

1 北京肯特瑞 √

2 东兴证券 √

3 度小满 √

4 恒泰证券 √

5 华夏财富 √

6 嘉实财富 √

7 利得基金 √

8 陆金所 √

9 蚂蚁基金 √

10 诺亚正行 √

11 上海好买基金 √

12 上海天天基金 √

13 上海万得 √

14 上海长量基金 √

15 苏宁基金 √

16 腾安基金 √

17 通华财富 √

18 同花顺 √

19 微众银行 √

20 新浪仓石 √

21 玄元保险 √

22 雪球基金 √

23 盈米财富 √

24 中欧财富 √

  本公司可针对本基金代销机构进行增减,投资者可留意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服电话进行查询。各代销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0-1800)了解本基金申购等业务事宜,或与本基金各代销机构联系。

  (3)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