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现金增值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8月22日
送出日期:2025年8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华夏现金增值货币基金代码025158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责任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5-08-25
基金类型货币市场基金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5-08-25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周飞
证券从业日期2010-07-19
2025年7月29日,中信证券现金增值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集合
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信证
券现金增值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华夏现
金增值货币市场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中信证券现金增值货币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管理人由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变更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现金增值货币型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变更为华夏现金增值货币市场基金。
自2025年8月25日起,《华夏现金增值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中信证券现金增值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同日起
失效。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资金投资于各类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资产,力争取得相对较高
投资目标
的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
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期
限在1个月以内的债券回购;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国
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短
期融资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
投资范围具。
其中基金投资于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主体信用
评级和债项信用评级均应当为最高级;超短期融资券的主体信用评级
应当为最高级。发行人同时有两家以上境内评级机构评级的,按照孰
低原则确定评级。如主体信用评级或债项信用评级下降导致本基金持
仓资产不符合上述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债权类资产投资策略、现金类
主要投资策略
资产投资策略、利用短期市场机会的灵活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风险收益水平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和股票型基金。
注:①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②根据2017年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
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代表基金的风险评级,具体风险评级
结果参见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暂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收益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暂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是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除外: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
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当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
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对于前述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
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费方
管理费固定费率0.65%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固定费率0.05%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固定费率0.2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年费用金额(元)27,5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年费用金额(元)42,410.28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本基金相关的律
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
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
其他费用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相关服务机构
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别详见本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
新。
注:①若以0.65%/年的管理费率计算的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小于或等于2倍活期存款利率,
基金管理人将调整管理费率为0.3%/年,以降低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为负并引发销售
机构交收透支的风险,直至该类风险消除,基金管理人方可恢复按0.65%/年的费率计提
管理费,上述管理费率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费率调整后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②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③管理费、托管费为最新合同费率。
④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为由基金整体承担的年费用金额,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上
表年费用金额为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编制日所在年度的当年度初始预估年费用金额,非实
际产生费用金额,实际由基金资产承担的审计费和信息披露费可能与预估值存在差异,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⑤销售服务费为最新合同费率,不含费率优惠。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暂无。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
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
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
积极管理风险,估值风险,特殊交易方式的风险,收益分配的风险,银行存款分红期内
提前解付风险,应急机制相关风险,电子签名方式签订基金合同的风险,管理费调整的
风险,基金收益为负的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的其他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
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每日分配的收益将根据市场情况上下波动,在极端情况下可能为
负值,存在亏损的可能。
本基金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基金净
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本基金申购为自动申购,赎回有手动赎回及自动赎回。其中,自动申购是指技术系
统自动生成申购基金指令,将投资者资金账户可用资金转换成基金份额,自动赎回是指
投资者在交易时段内发出证券买入、申购、配股等资金使用指令时,技术系统自动触发
赎回基金指令,将基金份额转换成投资者资金账户可用资金。本基金申购、赎回方式可
能给投资者证券交易、取款等带来习惯改变。正常情况下基金T日申购份额T+1日可赎
回,T日赎回资金T日可用于证券交易,T+1日可提取。
在本基金尚未开通手动申购前仅接受自动申购,该种情形下可能存在投资者资金账
户可用资金自动申购为本基金基金份额导致投资者资金无法及时取出的风险。投资者如
需取款,可于技术系统要求的时间内根据系统规则提前设置(或调整)资金账户预留资
金额度(资金账户预留资金额度不自动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或在手动赎回本基金基
金份额并于基金管理人支付赎回款项后才能取款。资金账户预留资金额度的设置时间要
求以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为准。
在产品规模控制、投资者申购金额限制等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高于投资者资金
账户预留资金额度的资金部分无法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情形。
此外,需要在当日清算交收的品种无法通过自动赎回基金份额的方式进行业务操作。
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为基准,每日计提当日暂估收
益,并在分红日根据实际净收益每季度结转收益,将当期实现的实际收益全部支付。本
基金收益每季度支付一次,而非每日进行收益支付,当投资者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时,
其当期收益将在分红时结转进行支付,因此存在投资者赎回时不能及时获得收益的风险。
此外,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为现金红利,但因自动申购功能的设置,可能存在投
资者已获得的现金分红在本基金的开放日自动申购成为基金份额。
特别的,投资者分红日前解约情形下,将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分红日对该投资者
进行收益支付(如有),因此,基金管理人将按解约日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对该投资人进行收益支付,其实际投资收益与支付收益的差额(损益)由基金资产承担。
因此,可能存在因投资者解约导致其收益下降或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下降的风险。
当进行收益支付时,如投资者的实际结转收益为负,则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缩减相应的基金份额,遇投资者剩余基金份额不足以缩减的情形,需要基金管理人采
取应急机制替投资者垫付资金以保证投资者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保障基金平稳运行,
投资者同意并认可基金管理人代其垫付资金的行为,基金管理人保留向该投资者追索相
应资金的权利,有权在不通知投资者且未取得投资者同意的前提下,自行采取包括但不
限于直接扣减投资者资金账户余额等方式来受偿。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0.65%/年,若以0.65%/年的管理费率计算的7日年化暂估收
益率小于或等于2倍活期存款利率,基金管理人将调整管理费率为0.3%/年,以降低每
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为负并引发销售机构交收透支的风险,直至该类风险消除,基金管
理人方可恢复按0.65%/年的费率计提管理费,上述管理费率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因此可能存在管理费率在下调为0.3%/年后,经基金管理人判断每万份基金
暂估净收益为负并引发销售机构交收透支的风险已消除而恢复按0.65%/年的费率计提
管理费,进而影响投资者收益。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
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
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投资人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的争议处理相关章节,充分了解本基金争议处理的
相关事项。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 400-818-6666]: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