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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聚元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更正公告

2025-08-29 07:02:30

《财通聚元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更正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和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财通聚元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现于公告正文中修改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信息,修正后信息如下: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除以上更正事项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感歉意。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