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浦银安盛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5-09-12 11:04:22

浦银安盛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8月5日

送出日期:2025年9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 基金代码 016587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9月14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最短持有期限7天,期满后投资者可赎回

基金经理 廉素君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年09月14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3月15日

基金经理 张蕴文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4年11月24日

注:本基金基金类型为混合型(固定收益类)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非属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其他同业存单、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等)、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及其他带有权益属性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的同业存单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及回购策略详见法律文件。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上述各类资产市值占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9月14日,生效当年非完整自然年度,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业绩表现截

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申购费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2%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2%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15,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5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律师费等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

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54%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

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以及

其他风险等。

1、本基金特有风险如下:

1.1、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1.2、基金跟踪偏离风险

1.3、标的指数回报与同业存单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1.4、标的指数变更或不符合要求以及指数编制机构退出或停止服务的风险

1.5、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1.6、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的风险

1.7、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1.8、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2、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

风险。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

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py-axa.com]

客服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

《浦银安盛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中证同业存单AAA

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浦银安盛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