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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易选积极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5-09-15 11:00:58

关于鹏华易选积极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鹏华易选积极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易选积极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

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易选积极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鹏华易选积极 3 个月持有期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1924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3 个月的最

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

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

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

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 3 个月后的对应日。如无

对应日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因本基金红利再投资所生成的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按

照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的约定另行计算。在每份基金份

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

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

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

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

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业

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

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

一个工作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12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鹏华易选积极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合同》、《鹏华易选积极 3 个月持有期混

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鹏华易选积极 3 个月持有

期混合(FOF)A

鹏华易选积极 3 个月持有

期混合(FOF)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代码 019247 019248

2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

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

截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 4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若

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5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进

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

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

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

网站(www.p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533 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

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并

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