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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类份额)

2025-09-17 11:06:27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富恒久信用债

券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8月11日

送出日期:2025年9月1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国富恒久信用债券基金代码450018

下属基金简称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下属基金交易代码450018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9月11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12年9月11日

理的日期基金经理刘怡敏

证券从业日期2003年7月25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章了解详细情况。

在有效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

投资目标

期稳健增值,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

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

的20%,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因投资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得的股票,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原

因而持有的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卖出。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指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除外)、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公司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主要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60%×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4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

风险收益特征

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以上为报告期末各资产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金额(M)单位:

M<1,000,000 0.80%

申购费

1,000,000≤M<5,000,000 0.50%-

(前收费)

5,000,000≤M<10,000,000 0.30%-

M≥10,000,000 1,000元/笔-

N<7天1.50%-

7天≤N<365天0.10%-

赎回费

365天≤N<730天0.05%-

N≥730天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7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2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5,0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其他费用相关服务机构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的审计费用和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27%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如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1、市场风险;2、管理风险;3、流动性风险;4、操作或技术风险;5、合

规性风险;6、其他风险;

7、特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

的资产不低于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相对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而言面临着相对更高的信用

风险。如本基金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情形,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等级降

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将造成基金资产损失。

(二)重要提示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2]916号文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

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

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从其解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公告等披露文件。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sfund.com,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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