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9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科创债ETF华泰柏瑞
基金主代码 55151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9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华泰柏瑞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5]1985号
基金募集期间 从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2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5年9月17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639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990,354,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289,395.78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990,354,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260,416.00
合计 2,990,614,416.0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5年9月17日
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
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本基
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3、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
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利
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
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
资者基金份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
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
回开放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