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华安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华安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科创债ETF华安,基金代
码:159115)进行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的折算
1、权益登记日及基金份额折算日:2025年9月18日。
2、折算对象:权益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
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二、折算方式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10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的基金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
份部分归入基金资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折算后每份基金份额对应的面值为100.00元,折算日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日
基金资产净值/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折算完成后刊登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敬请基金份额
持有人关注并妥善处置自身权益情况,自公告当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其所
属销售机构查询折算后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三、重要提示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
例不发生变化。除因尾数处理而产生的损益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
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份额折算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详
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2、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折算安排做适当调整。如果
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
与变更登记。
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