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天弘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天弘中证
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决定对天弘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天弘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ETF, 场内简称:科创债ETF天弘,基金代码:159111,以
下简称“本基金”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确定为2025年9月18日。 基金
份额折算由基金管理人向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并由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具体
情况如下:
一、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在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二、折算方式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10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产生的小数点后基金份额将按照“上进位” 原则进行取整,即小数点
后基金份额均进位为1份,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进位处理所需资金
由本基金管理人弥补,并于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计入基金资产。
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将于2025年9月18日进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管理人将于2025
年9月19日发布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折算后每份基金份额对应的面值为100.00元, 折算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基金资产净
值/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
三、重要提示
基金份额折算后,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
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 除因尾数处理而产生的
损益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
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
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或登记结算机构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获取相关
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