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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聚元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5-09-26 11:09:17

财通聚元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9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财通聚元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财通聚元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发起(FOF)

基金主代码 02452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09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财通聚元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财通聚元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财通聚元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发起(FOF)A 财通聚元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发起(F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4521 024522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5〕1070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23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5年09月25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97

份额级别 财通聚元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发起(FOF)A 财通聚元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发起(FOF)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4,096,360.32 25,125,433.53 49,221,793.8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1,997.62 1,819.07 3,816.69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4,096,360.32 25,125,433.53 49,221,793.85

利息结转的份额 1,997.62 1,819.07 3,816.69

合计 24,098,357.94 25,127,252.60 49,225,610.54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9,999,388.89 - 9,999,388.89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41.49% - 20.31%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认购日期为2025年9月22日,适用认购费率为1000元/笔。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5年09月25日

注:1、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9,999,388.89 20.31% 9,999,388.89 20.31%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9,999,388.89 20.31% 9,999,388.89 20.31%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认购成交的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查询本基金的相关情况。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个月(3个月按90天计算,下同)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转换转入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转换转入确认日起3个月内不得赎回或转换转出。对于每份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或转换转入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或转换转入确认日。对于每份认购份额,最短持有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3个月;对于每份申购或转换转入份额,最短持有期为申购确认日或转换转入确认日起的3个月。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内不得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最短持有期的最后一日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开放日(含该日)起可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与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