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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5-09-29 15:55:24

泰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

泰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泰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5年9月12日证监

许可『2025』2029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基金

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将自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4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

定的销售机构(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服电话咨

询)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

算。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

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直销机构为本公司,

包括直销中心柜台及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含网上交易、基金管理人手机客户

端交易、“tkfunds”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

其他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指定销售网点同

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9、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折算份额

类型为投资者认购时选择的相应类别)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

金额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

I

泰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基金管理人

手机客户端、基金管理人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

统等)或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

账户首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下同)为1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

元。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认购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

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

元。基金管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1、募集规模限制:

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并采用末日比

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本基金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如果募集规

模达到或者超过50亿元的,本基金即结束募集,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具体规模控制方案详见本公告“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

况”下“(七)募集规模限制方案”。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

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投资者在

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可在T+2日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

确认情况。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

购的份额。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和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本公告和《泰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将同步刊登在2025年9月29日的《证

券时报》上。

14、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司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

司将及时公告。

15、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

II

泰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2160966咨询认购事宜,也可拨打其他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6、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咨询认购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8、风险提示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沪深300指数。

(1)指数样本空间

指数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非ST、*ST沪深A股和红筹企业发行

的存托凭证组成:

科创板证券、创业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年。

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在

前30位。

(2)选样方法

沪深300指数样本是按照以下方法选择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事件、财

务报告无重大问题、证券价格无明显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的公司:

对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

50%的证券;

对样本空间内剩余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前

300名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券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http://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

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

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

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

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III

泰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主要包括市

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作为指数基

金存在的风险、本基金投资其它投资标的存在的风险、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

定性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

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可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

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

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

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可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

易具有杠杆性,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

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

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

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

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

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流

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退市风险、其他风

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

创板股票。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券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

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

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

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

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IV

泰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50%的除外。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发售面值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发

售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

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

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

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

V

泰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目录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1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5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6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8

五、清算与交割...................................................................................................11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11

VI

泰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泰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及基金代码:

泰康沪深300指数增强A:025676;

泰康沪深300指数增强C:025677)。

(二)基金类型及运作方式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五)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六)销售机构

见“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下“(三)销售机构”。

(七)募集规模限制方案

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并采用末日比

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本基金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如果募集规

模达到或者超过50亿元的,本基金即结束募集,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如果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效认购申

请金额超过5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

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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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

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50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

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

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

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八)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4日面向投资者发售。基金募

集期如需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并且募集期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

之日起三个月。

1、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

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

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2、基金募集失败

如果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

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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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的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3、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九)认购方式与费率

1、基金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折算份额类型

为投资者认购时选择的相应类别)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

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认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

收取认购费用。

A类基金份额具体费用安排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

非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 M<100万 1.00%

100万≤M<300万 0.60%

3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 M<100万 0.30%

100万≤M<300万 0.18%

300万≤M<500万 0.09%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注:?M为认购金额;

?实施特定认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

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

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养老金客户须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A类基金份额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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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

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

独计算。

4、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1.00

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1.00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

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

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00%)=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9,900.99+5)/1.00=9,905.99份

即: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加

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05.99份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1.00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

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

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泰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认购份额=(10,000+5)/1.00=10,005.0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

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10,005.00份C类基金份额。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投资者发售。

2、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

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

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

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4)若认购申请被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人已支付的认购金

额本金退还投资人。

3、认购的限额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人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

金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基金

管理人手机客户端、基金管理人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

交易系统等)或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单个

基金账户首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下同)为1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

为1元。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认购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

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

基金管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投资者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可在T+2日到原认购网

点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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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本基金单一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

的50%,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人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

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

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6)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可以在泰康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直销中心柜台及各代销机构

指定基金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

(二)通过直销中心柜台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2)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本人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4)提供由本人签署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

(5)签署《个人客户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6)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销售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提供填妥的并由投资者本人签字的《交易业务申请表(个人)》;

(2)提供投资者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泰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办理认购申请日

(T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T+1日,下同)起在直销中心柜台打印认购业务

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4、缴款方式

(1)通过直销中心柜台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两种方式缴款:通过银

行转账汇款到泰康基金直销专户或通过到直销柜台POS机刷卡;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信息:

户名: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号:19017575850093

大额支付行号:307100003027

注意:①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

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

期间当日17:00前到账;

②投资者必须使用本人在直销柜台开户预留的银行卡缴款;

③个人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

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未到账,则该笔申请作

废。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本金将退往投资者

的预留的资金结算账户:

①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的;

③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通过泰康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泰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17:00之后以及法定

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基金发售日最后一天截止

时间17:00。

2、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中的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

开户时投资者需接受本公司认可的身份验证方式。

3、认购流程

(1)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立账户当日,使用开户证件号码登录

即可进行基金的认购业务。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相关流程请参考本

公司关于直销电子交易系统的相关公告。

(3)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

入其在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选择在线支付的投资者在

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选择汇款转账的投资者通过银行转账

的方式完成缴款。

(四)通过各代销机构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以销售机构相关

规定为准。

(五)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

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

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销售机构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可以在泰康基金直销中心柜台认购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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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中心柜台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

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

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二)通过直销机构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

(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

融机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

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留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如

预留的为外币银行账户,还需提供银行开具的银行账户属现汇账户证明);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

书》;

(5)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印鉴卡》;

(7)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远程委托服务协议书》(如开通远程交易);

(8)《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一)(二)(三)类

投资者提交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专业投资者信息采集表》,其他投资者提交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

(9)填妥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的《机构客户税收居民身

份声明文件》和《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如有);

(10)股权或控制权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注册证书、存续证明文件、公

司章程等可以验证投资者身份的文件;股东或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主要包括:

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股类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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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销售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非法人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请参照本公司网站

www.tkfunds.com.cn的《机构账户类业务指南》。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

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柜台认购应提交加盖预留印鉴及授权经办人签字的

《交易业务申请表(机构及产品)》;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投资

者可自T+1日起在直销中心柜台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

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柜台认购,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

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

购申请当日17:00前到账。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户名: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号:19017575850093

大额支付行号:307100003027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

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未到账,则该笔申请作

废。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

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①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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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③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通过各代销机构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以销售机构相

关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提示

(1)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

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

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

人不得动用。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折算

份额类型为投资者认购时选择的相应类别)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

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

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2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3层1-10内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3、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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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2839号

法定代表人:金志刚

组织形式: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联系电话:010-89620088

联系人:王超

股权结构: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嘉兴宸泰资

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3%;嘉兴舜泰资产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4%;嘉兴祺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4%;嘉兴昱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公

司注册资本的4.4%;嘉兴崇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公司注册资本

的2.5%。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

成立时间:2001年05月15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96862.575600万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037号

联系人:邵东

电话:0531-68889184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柜台

名称: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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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3层1-10内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3层、5层

法定代表人:金志刚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

传真:010-89620100

联系人:曲晨

电话:010-89620091

网站:www.tkfunds.com.cn

(2)投资者亦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

基金管理人手机客户端、基金管理人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

电子交易系统等)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及认/申购等业务。

网上交易请登录:https://newtrade.tkfunds.com.cn/

APP:基金管理人手机客户端

微信公众号:tkfunds

2、其他销售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名称 咨询方式

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网址:www.1234567.com.cn

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网址:www.ehowbuy.com

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2555网址:www.5ifund.com

4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5399网址:www.noah-fund.com

5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0-0022网址:www.hexun.com

6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2899网址:www.erichfund.com

7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66-1199转2网址:www.new-rand.cn

8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302-888网址:www.jfzinv.com

9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9629066网址:www.yingmi.cn

10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3158805网址:www.hcfund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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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5369网址:www.jiyufund.com.cn

12 北京济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3-7010网址:www.jianfortune.com

13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18-1188网址:www.66liantai.com

14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01-9301网址:www.tonghuafund.com

15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6-788-887交易网站:www.zlfund.cn门户网站:www.jjmmw.com

16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88-8网址:www.fund123.cn

17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61-8518网址:https://danjuanfunds.com/

18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77网址:www.snjijin.com

19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1-8850网址:www.harvestwm.cn

20 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68889082网址:www.weonefunds.com

21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55-4网址:www.baiyingfund.com

22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0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23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99-1888网址:www.520fund.com.cn

24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4-8821网址:www.taixincf.com

25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99-200网址:www.yixinfund.com

26 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0-5568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27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网址:www.licaimofang.com

28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20292031网址:www.wg.com.cn

29 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851-85407888网址:www.gwcaifu.com

3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1或4008-888-888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网址:www.swhys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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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网址:www.swhysc.com

3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08网址:www.csc108.com

3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5网址:www.newone.com.cn

3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网址:www.cs.ecitic.com

36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网址:sd.citics.com

37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6网址:www.gzs.com.cn

38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网址:www.citicsf.com

39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网址:www.china-invs.cn

40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7网址:www.sdicsc.com.cn

41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7网址:www.xzsec.com

4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2网址:www.west95582.com

4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网址:www.zts.com.cn

4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网址:www.gjzq.com.cn

4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0网址:www.dwzq.com.cn

46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0网址:www.glsc.com.cn

47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5网址:www.swsc.com.cn

48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05网址:www.jzse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本基金

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示。其他销售机构的具体销售网点请详见其相关业务公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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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3层1-10内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金志刚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

传真:010-89620077

联系人:陈进

(五)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陆奇、程杨

联系人:程杨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维、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蔡晓慧、陈玉珊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联系人:蔡晓慧

(七)验资机构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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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经办注册会计师:左艳霞、陈曦

联系电话:010-85085000

传真:010-85085111

联系人:左艳霞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