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创新前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华夏创新前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创新前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规定,经协商基金托管人同意,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10月10日起对华夏创新前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C类基金份额”),并据此修订本基金基金合同,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
(一)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次新增份额类别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或其他条件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目前已持有本基金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在申购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各份额类别简称及代码如下:
份额简称 份额代码
华夏创新前沿股票A 002980
华夏创新前沿股票C 025541
(二)C类基金份额的申赎数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C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及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每次最低赎回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该代销机构(网点)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C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用说明
1、投资者在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7天以内 1.5%
7天以上(含7天)-30天以内 0.5%
30天以上(含30天) 0
收取的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基金管理人已就新增C类基金份额事宜修订了本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修订详见附件),并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并可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其他修订或必要补充。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将自2025年10月10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者如有疑问,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标题 调整前 调整后
第二部分 释义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无右侧释义
53、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
本基金市场推广、 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
务的费用。
第三部分 基金的
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
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
金发展需要,为本基金增设新的份额类别。 新的
份额类别可设置不同的申购费、 赎回费、 管理
费、托管费,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规则等相关事项届时
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 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或其
他条件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
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的,称为A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A
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分别计算和公
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 费率水平
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
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 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
销售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等,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前基金
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基金发展需要,为本基金增设新的份额类别。
新的份额类别可设置不同的申购费、赎回费、管
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其他条件,而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
的具体规则等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
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
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算。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
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
计算。
无右侧内容
5、本基金份额分为多个类别,适用不同的申购
费或销售服务费, 投资者在申购时可自行选择
基金份额类别。
六、申购和赎回
的价格、费用及
其用途
1、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3
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
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
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
告。
2、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
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
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
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
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产。 申购费可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和/或在投
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在申购时收取的申
购费称为前端申购费, 在赎回时收取的申购费
称为后端申购费。 实际执行的收费方式在招募
说明书中载明。
……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 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
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
销活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
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赎回费率。
……
1、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
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分别计算和公告基
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 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
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
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
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
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
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
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申购费可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和/或在投资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
称为前端申购费, 在赎回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
后端申购费。 实际执行的收费方式在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
……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 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
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
销活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
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
……
八、暂停赎回或
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的情形
……
发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
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
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
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
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
金额。 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
的相关条款处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
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
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
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
发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
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
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
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
以后续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
赎回金额。 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
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
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
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
情形及处理方
式2、巨额赎回
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
(4)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大额赎
回申请情形下, 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全部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全部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
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
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①……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
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选择取消赎回的, 则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申请将被撤销。
……
……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
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
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
(4)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大额赎
回申请情形下, 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全部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全部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
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
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①……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
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选择取消赎回的, 则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
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
十、暂停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和
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公告
……
2、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
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
……
……
2、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
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
第七部分 基金合
同当事人及权利义
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
人简况
……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
……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
人简况
……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
……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
人的权利与义
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
……
三、基金份额持
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
……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
权益。
……
第八部分 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
……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
第十四部分 基金
资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
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
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
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
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
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
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
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1、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 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
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
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
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
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
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 (含第3位)
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
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并报证监会备
案。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
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
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错误。
……
4、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
(2)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证监
会备案。
……
七、基金净值的
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管理
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
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
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
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
以公布。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管理
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
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
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
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 基金
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
种类 无右侧费用内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
提方法、计提标
准和支付方式
无右侧内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 销售
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
率。 其中,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
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
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
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
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
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
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
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
产中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
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
产中支付。
第十六部分 基金
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
配原则
……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
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
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
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
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
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
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
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
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 基金
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
方案, 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
六、基金收益分
配中发生的 费
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
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
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
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基金份额。 红利
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八部分 基金
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
基金信息(五)
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指定网站、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
点,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指定网站、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
点, 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五、公开披露的
基金信息(八)
临时报告
……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下列事件:
……
14、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
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5、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
值百分之零点五。
……
……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下列事件:
……
14、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
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变更。
15、 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六、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
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
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
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
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
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