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国海恒泽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富恒泽90天持有期债券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9月25日
送出日期:2025年10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国富恒泽90天持有期债券基金代码025554
下属基金简称国富恒泽90天持有期债券A下属基金交易代码025554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
购;但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
的每份基金份额设置90天
的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
有期限内,基金份额不能赎
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回或转换转出;本基金每份
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限
到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含)
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
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
转出申请。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
理的日期基金经理严婧璧
证券从业日期2008年7月1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
理的日期基金经理王莉
证券从业日期2010年6月1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
其他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
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
(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央
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等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
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持有因可转换债券或可交换债券
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投资范围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
围,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可
转换债券(不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可交换债券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1、组合久期配置策略;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3、息差策略;4、个券选择策略;5、
主要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6、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7、信用债投资策略;8、国债期货交
易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和混合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本基金将于2025年10月20日开始进行募集。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本基金将于2025年10月20日开始进行募集。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金额(M)单位:
M<1,000,000 0.30%
元
认购费
1,000,000≤M<5,000,000 0.10%-
M≥5,000,000 1,000元/笔-
M<1,000,000 0.30%-
申购费
1,000,000≤M<5,000,000 0.10%-
(前收费)
M≥5,000,000 1,000元/笔-
注:投资人需至少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满90天,在90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90
天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别
管理费0.2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05%基金托管人
其他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
相关服务机构
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一)市场风险;(二)管理风险;(三)流动性风险;(四)操作或技术
风险;(五)合规性风险;(六)自动清算的风险;(七)其他风险;(八)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具体如
下:
1、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国债期货的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基金资产可能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国债期
货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面临保证金风险。同时,该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杆性风险。另外,国
债期货在对冲市场风险的使用过程中,基金资产可能因为国债期货合约与合约标的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面临
基差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为本基金的辅助性投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
用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风险。本基金将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方法,在预期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谨
慎配置相对风险较低、投资价值较高的资产支持证券。
3、最短持有期锁定风险
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置90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
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起的第90天的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的期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
额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限到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基金份
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
后,90天内无法赎回或转换转出的风险。以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到期时间与投资者原持
有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时间一致,因多笔认购、申购、转换转入导致原持有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
期时间不一致的,分别计算。
(二)重要提示
富兰克林国海恒泽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5年【5】月【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121】号文注册。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
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
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法律)管辖并从其解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公告等披露文件。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sfund.com,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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