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联养老目标日期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
联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
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联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国联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
基金主代码 01563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22年10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联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国联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等。
注: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
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10月27日,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5年10月27日。若
截至2025年10月27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
的上述情形,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合
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出现基金合同终
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
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
回及转换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
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妥善做好投资
安排。
2、咨询办法: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
务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
gl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