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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5-10-16 07:01:06

淳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淳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淳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淳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会议投票表决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经根据《基金合同》相关规定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195,591.67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9月12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224,429.53份)的87.1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195,591.67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5年10月15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上述费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10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淳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的实施情况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本基金持续运作。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继续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四、备查文件

1、《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淳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淳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淳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