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风险等级的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华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指引》,公司决定自 2025
年 10 月 24 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风险等级。具体如下: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调整前风险
等级
调整后风险
等级
040012 华安强化收益 A R2 R3
040013 华安强化收益 B R2 R3
015148 华安中证 1000 指数增强 A R3 R4
015149 华安中证 1000 指数增强 C R3 R4
004263 华安沪港深机会 R3 R4
006122 华安低碳生活 A R3 R4
014970 华安低碳生活 C R3 R4
015989 华安碳中和主题 A R3 R4
015990 华安碳中和主题 C R3 R4
002181 华安大安全 A R3 R4
013618 华安大安全 C R3 R4
001071 华安媒体互联网 A R3 R4
013620 华安媒体互联网 C R3 R4
008635 华安科技创新 A R3 R4
016523 华安科技创新 C R3 R4
040025 华安科技动力 A R3 R4
014975 华安科技动力 C R3 R4
公司《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规则和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说明》、公司所有
公募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更新已在公司官网公布。投资者可以登录华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或拨打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
务热线(40088-50099)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
1.销售机构根据投资者适当性法律法规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
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
不同。
2.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等
影响而发生调整,并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
和损失。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并谨慎决策,以确保自身的投资
决策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
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
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