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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25-10-21 07:00:43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联养老目标日期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

联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

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联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国联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

基金主代码 01563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22年10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联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国联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等。

注: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

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10月27日,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5年10月27日。若

截至2025年10月27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

止的上述情形,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

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出现基金合同终

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

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

回及转换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

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妥善做好投资

安排。

2、咨询办法: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

务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

gl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