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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阿尔法瑞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5-10-22 07:17:28

东方阿尔法瑞享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旗下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旗下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东方阿尔法瑞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阿尔法瑞享混合发起

025777

契约型开放式

2025年10月21日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东方阿尔法瑞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东方阿尔法瑞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东方阿尔法瑞享混合发起A

025777

东方阿尔法瑞享混合发起C

025778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基金募集期间

验资机构名称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旗下基金份额类别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份额

(单位:份)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资金认

购本基金情况

有效认购份额

利息结转的份额

合计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证监许可【2025】2166号

自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16日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10月20日

36

东方阿尔法瑞享混合发

起A

10,102,656.41

1,169.19

10,102,656.41

1,169.19

10,103,825.60

5,000,583.45

49.4920%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5,001,000.00元(不含利息,含认购费1000元)认

购东方阿尔法瑞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

份额。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东方阿尔法瑞享混合

发起C

1,146,251.20

1.61

1,146,251.20

1.61

1,146,252.81

0.00

0.0000%

合计

11,248,907.61

1,170.80

11,248,907.61

1,170.80

11,250,078.41

5,000,583.45

44.4493%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

人的从业人员认购

本基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

确认的日期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5,016,725.97

49.6517%

2025年10月21日

14,002.81

1.2216%

5,030,728.78

44.7173%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数量区间为50万份至100万份(含)。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基金管理人股东

其他

合计

持有份额总数

5,000,583.45

4,502,163.68

509,448.23

-

-

10,012,195.36

持 有 份 额 占 基

金总份额比例

44.45%

40.02%

4.53%

-

-

89.00%

发起份额总数

5,000,583.45

4,502,163.68

509,448.23

-

-

10,012,195.36

发起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44.45%

40.02%

4.53%

-

-

89.00%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

于3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

于3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

于3年

-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

于3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s://www.dfa66.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30-6677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