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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5-10-23 07:09:35

南方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23日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南方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中证港股通50ETF(场内简称:港股通50ETF南方)

159126

交易型开放式

2025年10月22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中证港股

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基金募集期间

验资机构名称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份额(单位:份)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

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认购本基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有效认购份额

利息结转的份额

合计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证监许可〔2025〕2039号

自2025年10月15日

至2025年10月17日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10月22日

4,480

256,606,000.00

10,546.00

256,606,000.00

10,546.00

256,616,546.00

0

0

-

0

0

2025年10月22日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

  2、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本基金若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上市交易。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