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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盈泰稳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5-10-28 12:13:49

华泰柏瑞盈泰稳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10月28日

送出日期:2025年10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盈泰稳健3个月持有混合(FOF) 基金代码 025337

下属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盈泰稳健3个月持有混合(FOF)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5338

基金管理人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10月27日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但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个月的最短持有期。

基金经理 窦小曼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5年7月13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规定将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注:本基金为偏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稳健的投资风格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商品基金(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香港互认基金、QDII基金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

证券市场股票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以下分别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港股通ETF”)、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中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单只基金的比例不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为基金资产的5%-30%,其中,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和股票型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基金合同约定投资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 (2)基金最近4期季度报告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资产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发展趋势、货币政策以及各类资产的收益水平、估值水平等,结合组合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政策,选取合适的资产种类、把握各类资产的变动趋势,以获取资产配置带来的收益。 2、基金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4、债券投资策略;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6、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8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恒生指数收益率(经估值汇率调整)*4%+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益率*3%。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理论上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需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以及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等特有风险。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

注:详见《华泰柏瑞盈泰稳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 0% C类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 0% C类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6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4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8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详见招募说明书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基金费用包含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3.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资于本基

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

一)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类别资产配置中,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公司治理、制度建设等因素的不同影响,

导致资产配置偏离最优化,这可能为基金投资绩效带来风险。

1、基金投资其他基金的风险

(1)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对被投资基

金的评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基金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波动

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基金经理管理能力和基金管理人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本

基金整体表现受所投资基金的影响。

(2)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占本基金相当比例的被投资基金暂停估值、

所投资或持有的基金份额暂停申购/赎回、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其他合适的

可替代的基金品种,本基金可能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或延缓办理赎回业务。

(3)本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除了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申购本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归入基金资产的

部分)、销售服务费等,基金中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用可能比普通开放式基金高。

(4)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基金时,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当要卖出基金的时候,可能会面临在一定的

价格下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的风险;对于流通受限基金而言,由于流通受限基金的非流通特性,在本基

金参与投资后将在一定的期限内无法流通,在面临基金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

性风险。

2、股票投资风险

3、债券投资风险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5、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6、港股通标的股票及港股通ETF投资风险

7、基金投资科创板风险

8、最短持有期限的风险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

业务。提示投资人注意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和相应流动性风险,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9、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则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因此,基金份额

持有人将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二)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三)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风险、投资合规性风险和其它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为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华泰柏瑞基金官方网站[www.huatai-pb.com][客服电话:400-888-0001]

《华泰柏瑞盈泰稳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华泰柏瑞盈泰稳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

《华泰柏瑞盈泰稳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