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汇泉智享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泉智享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汇泉智享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或“会议”)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汇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2025年9月23日起,至2025年10月23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9月22日。2025年10月27日,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表决情况进行了计票,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核对,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13,400,701.80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25,299,319.08份的52.97%,超过二分之一,达到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定条件,符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持续运作汇泉智享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经统计,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3,400,701.8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包含公证费10,000.00元、律师费13,000.00元,合计23,000.00元;以上费用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10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持续运作汇泉智享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备查文件
1、《汇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汇泉智享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汇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汇泉智享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汇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汇泉智享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公证书》
汇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