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稳健多资产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0 月 2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安信稳健多资产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
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安信稳健多资产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FOF)
基金主代码 02524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 年 9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安信稳
健多资产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
金(FOF)基金合同》、《安信稳健多资产优选三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
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5 年 10 月 30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5 年 10 月 3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安信稳健多资产优选三
个月持有混合发起(FOF)
A
安信稳健多资产优选三
个 月 持 有 混 合 发 起
(F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5249 02525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 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安信稳健多资产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
金合同自 2025 年 9 月 24 日起生效,将自 2025 年 10 月 30 日起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
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标的股票交易日,则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暂停申购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
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
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定期定额投资。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者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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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基金份额申购或者定期定额投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的价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限为三个月。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基金管理人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
才能申请办理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三个月,锁定持有期到
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每
份基金份额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申请办理赎回业务。因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
期,按原份额的锁定持有期计算。
锁定持有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即
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三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前一日(含当日,
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进行申购,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
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
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0,000 元(含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
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
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投资人将持有的各类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
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
除外)。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
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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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
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一天
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
申购费率。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表
申购金额 M(含申购费用)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08%
100 万元≤M<200 万元 0.06%
200 万元≤M<500 万元 0.04%
500 万元≤M 1000 元/笔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
老基金等,具体包括: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
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
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
养老目标基金及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职业年金计划、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
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或其他养老金客户类型。养老金客户需在认购、申购(含定
期定额投资)、赎回前向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并经基金管理人确认。
如将来出现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
的养老基金类型等,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2)本基金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表
申购金额 M(含申购费用)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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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万元≤M<200 万元 0.6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40%
500 万元≤M 1000 元/笔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
本基金的市场推广、登记和销售。
4.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
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
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算公式等同于一般申购业务。对于满足不同条件的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定期定额申购期限适逢基金费率优惠期,或通过网上交易等渠道递交的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或基金管理人认为适合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人可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投
资者办理该业务具体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29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27 层
电话:0755-82509820
传真:0755-82509920
联系人:江程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网址:www.essencefund.com
5.1.2 场外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2 场内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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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 2025 年 10 月 30 日起,基金管理人将不晚于每个开放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通过规定的网站、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基金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3 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定期定
额投资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
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
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并按相关监
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并进行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参加其他销售机构的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投资者在开展对
应基金促销活动的机构办理业务的适用该销售机构的费率,基金管理人可不再另行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的 详 细 情 况 , 请 详 细 阅 读 2025 年 9 月 3 日 登 载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 上的《安信稳健多资产优选三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和《安信稳健多资产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
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及其更新。
6、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本基金
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限为三个月。本基金认购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基金管理人开始办
理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7、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
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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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相关法
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8、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88-088,公司网址:
www.essencefund.com。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