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海
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25年9月30日起至2025年10月27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
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表决于2025年10月27日17:00截止,会议期间审
议了《关于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
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
参加本次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3,835,852,726.86份,占权益登
记日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9月29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3,835,855,379.63份)的99.999930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为3,835,852,726.86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
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
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同意通过本次大会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5年10月28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
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二、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
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10月28日表决
通过了《关于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
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
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会议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调整后的赎回
费率于2025年10月29日起正式生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对
《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修订。主
要修订内容如下:
(1)将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开放期、申购与赎回”
中的“七、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修改如下:
原文:
3、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多于7天(含)的投资人,应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
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Y) 赎回费率
Y<7日 1.5%
7日≤Y 0.10%
1年≤Y 0.05%
Y≥2年 0%
修改为:
3、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并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
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Y) 赎回费率
Y<7日 1.5%
7日≤Y 1.0%
30日≤Y 0.5%
Y≥6个月 0%
(2)将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开放期、申购与赎回”
中的“八、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中“2、赎回金额的计算”的举例修改如下:
原文: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1年后(未满2年)决定赎回,
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1480元,则可得到的净赎
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480=11,480.00元
赎回费用=11,480.00×0.05%=5.74元
净赎回金额=11,480.00-5.74=11,474.26元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1年后(未满2年)赎回,假
设赎回当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是1.1480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1,474.26元。
修改为: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30日后(未满6个月)决定
赎回,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1480元,则可得到
的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480=11,480.00元
赎回费用=11,480.00×0.5%=57.40元
净赎回金额=11,480.00-57.40=11,422.60元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30日后(未满6个月)赎回,
假设赎回当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是1.1480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1,422.60
元。
我司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访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hf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咨询相关情
况。
四、备查文件
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