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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个人养老金基金份额一一Y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5-10-29 11:09:57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个人养老金基金份额一一Y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广发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4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76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于2018年6月29日正式成立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为更好地服务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并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通过,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10月30日起,在本基金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仅面向个人养老金账户销售的个人养老金基金份额一一Y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5882),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广发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订(详见附件)。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Y类基金份额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和Y类基金份额。A类、C类基金份额不得对个人养老金账户进行销售,Y类基金份额仅面向个人养老金账户销售。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是根据《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基金法律文件及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规定,保障投资人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相关资金及资产的安全封闭运行。除另有规定外,投资者购买Y类基金份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Y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本基金A类、C类和Y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数量、比例限制,可与本基金其他基金份额不同。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安排应当满足《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费率结构

  (1)申购费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

100万元≤M<300万元 0.9%

300万元≤M<500万元 0.3%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可以豁免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也可针对该类基金份额实施费率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2)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Y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

N≥7天 0

  (3)管理费、托管费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年费率为0.50%,托管费年费率为0.10%。基金费用具体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等详见《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4.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C类和Y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5.收益分配方式

  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A类、C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若A类、C类基金份额投资者不选择,则默认其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C类和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7.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每一份C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Y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8.Y类基金份额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3-2622室

  法定代表人:葛长伟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网址:www.gf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仅限个人养老金账户)销售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销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非直销销售机构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Y类基金份额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二、关于本基金修订法律文件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上述修改事项已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外,基金管理人相应修订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于公告当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布,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自2025年10月30日起生效。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Y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广发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内容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全文替换

指定媒介/指定媒体

指定网站

指定报刊

规定媒介

规定网站

规定报刊

全文替换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 符合《证券法》规定

全文替换 书面表决意见

书面意见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第一部分前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一

一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

金指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七、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

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

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

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

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一

一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

金指引》” )、《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 “《个人养老金管理规

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七、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

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

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

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八、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安排还应当满足《个人养老金管理规

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增)

第二部分释

……

10、《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14、《指数基金指引》: 指中国证监

会2021年1月22日颁布、同年2月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

号一一指数基金指引》 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

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

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

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确认后予以公告的日期

……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

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

购、 申购费用以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

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不同

的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

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不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

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

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

托管人网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

……

10、《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

督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

14、《指数基金指引》: 指中国证监

会2021年1月22日颁布、 同年2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

第3号一一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 指中

国证监会2022年11月4日颁布实施的

《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新增,序号依次调整)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21、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

(包括其不时修订)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使用来自境外的

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

投资者, 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

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予以公告的日期

……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

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54、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

额分为A类、C类和Y类三种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A类、Y类基金份额时收取

申购费用,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

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

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

57、规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规定

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

金托管人网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等媒介

……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的内容,

法律法规修订后,如适用本基金,相关内

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为准。(新增)

第三部分基

金的基本情

九、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 申购费用以及销

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

分为A类和C类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认

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

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

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

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

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

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式为:

……

投资者在认购、 申购基金份额时可

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

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

合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 减少或调整

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或者在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

额类别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或变

更收费方式等, 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

时公告。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

不得互相转换。

九、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和

Y类三种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A

类、Y类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 不计

提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申购C类基金份

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而是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

C类基金份额不得对个人养老金账户进

行销售,Y类基金份额仅面向个人养老金

账户销售。

本基金A类、C类和Y类基金份额分

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

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

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

公式为:

……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

择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

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

合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 减少或调整

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或者在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

额类别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或变

更收费方式等, 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

时公告。

第四部分基

金份额的发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

售对象

……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

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

售对象

……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

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

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人。

第六部分基

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

构进行。 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

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

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

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

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

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

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基

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

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原则,即

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 原则,即按

照投资人认购、 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

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

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

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

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申购的有

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

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

3、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 《招募说明

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本基金的赎回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

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

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

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

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4、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

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

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

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

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8、9项暂停

申购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

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基金管理人

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

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的情形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

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

……

十、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

的,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当在规定期限内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 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

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

少于两周,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

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在重新

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

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

暂停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

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 暂停结束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根

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

告, 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

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或基金中的某一类别份额与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或其他类别份额之间的

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

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

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

机构。

……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

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

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

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

或社会团体; 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

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必

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

料, 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

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 并按基金登

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

构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

增减销售机构,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示; 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的销售机

构可能存在不同。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

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

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

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

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始办理申购

的时间,与A类、C类基金份额存在不同,

具体开始办理时间, 详见基金管理人届

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

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

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

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

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

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

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原则,即

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在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技术条件具备的情况

下, 本基金可对处于个人养老金领取期

的投资者持有的Y类基金份额开通“金

额赎回” ,具体办理方式详见相关公告;

……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 原则,即按

照投资人认购、 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5、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安排应当满足《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增)

……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

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5、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数量、

比例限制,可与其他类别基金份额不同。

(新增,以下序号对应调整)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1、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

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

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

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披露。 遇

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

迟计算或披露。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明书》。本基金A类、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

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

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

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 《招募说明

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本基金的赎回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

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

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A类、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

6、本基金A类、Y类基金份额收取申

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

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

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

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

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

介上公告。本基金可以豁免Y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用,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

书或相关公告,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

……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9、若本基金被移出中国证监会确定

的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本基金Y类基金

份额将暂停办理申购业务。(新增)

10、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8、9、10项暂

停申购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

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基金管理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

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的情形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

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

……

十、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

的,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当在规定期限内

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

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 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

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 届时不再另

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或基金中的某一类别份额与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或其他类别份额之间的

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

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

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

机构。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条件具备的

情况下,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可以

申请转换为Y类基金份额;但Y类基金份

额不能转换为A类、C类基金份额。(新

增)

……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

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

承;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办理继承,应当

通过份额赎回的方式办理, 个人养老金

相关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捐赠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

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

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

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

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

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对于符合条

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

规定办理, 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

准收费。

……

第七部分基

金合同当事

人及权利义

一、基金管理人

……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

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15年以上;

……

二、基金托管人

……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

(11)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

录、 账册、 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上;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 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

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

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

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

基金份额由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不同,基

金收益分配的金额以及参与清算后的剩

余基金财产分配的数量将可能有所不

同。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决定;

一、基金管理人

……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

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

限;

……

二、基金托管人

……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

(11)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

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不少于法

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 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

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

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

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

基金份额与Y类基金份额由于基金份额

净值的不同, 基金收益分配的金额以及

参与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分配的数量

将可能有所不同。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决议;

第八部分基

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

2、通讯开会。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

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

定的地址。 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

表决。

……

八、生效与公告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

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如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在公告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 必须将公证书

全文、 公证机构、 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

告。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

2、通讯开会。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

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

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

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

八、生效与公告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

日起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在公告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第九部分基

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的更换条件

和程序

二、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指定

媒介公告;

……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

定媒介公告;

……

(三)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

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

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

二、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规定媒介公

告;

……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规定媒介

公告;

……

(三)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

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

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14)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

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40%; 债券回购最长期

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删

除,以下序号对应调整)

……

除上述第(2)、(12)、(21)、(22)

项规定的情形外, 因证券、 期货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14)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

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40%; 债券回购最长期

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删

除,以下序号对应调整)

……

除上述第(2)、(12)、(20)、(21)

项规定的情形外, 因证券、 期货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

……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

闭市后,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精确到0.0001元,小

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

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

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

……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

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 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

的总数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

第5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

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

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

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1.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

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

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

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

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

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的年费

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根据基金发展情

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等相

关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删

除,以下序号依次调整)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

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的1.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产净值

(2)Y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

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5%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产净值

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每日计

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

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

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1)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托管

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的0.2%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产净值

(2)Y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

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1%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产净值

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每日计

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

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

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和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

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

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

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

选择, 本基金的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

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

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

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

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

利润将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

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

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收

益分配对象、 分配时间、 分配数额及比

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

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

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

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删除)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

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

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

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收益

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

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

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C类

基金份额的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

式为红利再投资;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

取上不同,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

配收益将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

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至收

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收

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分配

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

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

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

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红

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

执行。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披露

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

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

对信息披露的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

等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

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

证监会规定时间内, 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和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

简称“网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

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

资料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七)临时报告

……

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

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对信息披露

的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

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

证监会规定时间内, 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信息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全

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规定报刊)及《信息

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

称规定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

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规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

金托管人网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 规定网站应当无偿向投资者提

供基金信息披露服务。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七)临时报告

……

25、 本基金被移出中国证监会确定

的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新增, 以下序

号对应调整)

……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

变更、终止

与基金财产

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

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通过的事项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对于可不经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由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效,生效后方可执行,自表决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决议生效后

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确认并公告;

……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

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确

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进行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

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规定网站上,并

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上。

七、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

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

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对于可不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由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

告。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效,生效后方可执行,自表决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决议生效后

两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公告;

……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

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证券

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

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

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

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告,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规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

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七、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

金托管人保存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

低期限。

第二十二部

分基金合同

的效力

……

2、《基金合同》 的有效期自其生效

之日起至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确认并公告之日止。

……

……

2、《基金合同》 的有效期自其生效

之日起至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

第二十四部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根据上述修订内容同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