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圆信永丰兴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5-10-30 07:25:26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圆信永丰兴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公告

圆信永丰兴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

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圆信永丰兴益三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5年10月30日

起,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圆信永丰

兴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

管协议》”)中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C类基金份额增设方案

(一)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C类基金份额代码:

025939),现有的基金份额全部自动转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不

变)。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与现有的A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

和托管费率。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

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

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

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

份额净值。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已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中的本基金份

额余额仍然保留为对应的A类基金份额。

(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C类基金份额的首日申购价格为

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三)C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Y)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日 1.50%

Y≥7日 0

注: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上海直销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

基金大厦19楼

电话:021-60366073;

传真:021-60366001

(2)电子直销

1)名称: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

交易网站:www.gts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6070088;021-60366818

2)名称: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系统之微信交易

端口

圆信永丰基金微信公众号:gtsfund4006070088

客服电话:4006070088;021-60366818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

站公示。

三、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

售机构每次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

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柜台每次申购本

基金C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本基

金对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

2、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对每个投资

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设限制。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

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

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

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

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

人相关公告。

四、《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中涉及增设C类基金份额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对原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情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5年10月30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

管协议》登载于规定网站。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

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次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

管协议》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

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

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2、投资者可自2025年10月30日起,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转换业务。若日后调整上述业务的适用范围,本基金管理

人将另行通知或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sfund.com.cn或拨打

客户服务电话400-607-0088咨询相关事宜。

4、根据2022年12月17日披露的《圆信永丰兴益三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个人投资者申购、转换转入公告》,自2022

年12月17日起本基金暂停个人投资者申购、转换转入业务,请各位投

资者留意。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