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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盈元稳健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25-11-03 07:00:24

公告送出日期: 2025 年 11 月 3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摩根盈元稳健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摩根盈元稳健三个月持有期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2469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 年 8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摩根盈元稳健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摩

根盈元稳健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等

申购起始日 2025 年 11 月 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5 年 11 月 6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5 年 11 月 6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摩根盈元稳健三个月持有期混

合(FOF)A

摩根盈元稳健三个月持有期混

合(F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4695 02469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

回(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可在该基金份额最短持

有期限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开放日的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

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赎回,并按规定进行

1

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

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

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在该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申请赎回业务。

本基金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

限为三个月,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赎回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

期限届满后的下一工作日(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赎回业务。

对于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至三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的期间;对于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的

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指自该笔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份额确认日(含该日)至

三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的期间。

基金管理人自 2025 年 11 月 6 日起开始办理摩根盈元稳健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

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的三个月后的月度对日起(含该日)开始办理赎回业

务。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5 年 8 月 6 日,本基金自 2025 年 11 月 6 日起开始办理

赎回业务。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

为 1 元人民币。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

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为准。

基金投资者可多次申购,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

以及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和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

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2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

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或新增基

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或固定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

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

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1 前端收费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申购费率)/(1+申购费率),或申购费用=固定

申购费金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 T 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区间 费率

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0.80%

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含),500 万元以下 0.60%

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含) 每笔人民币 1,000 元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 0.01 份,基金账户余额不得低于 0.01 份,如

进行一次赎回后基金账户中基金份额余额将低于 0.01 份,应一次性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

3

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 0.01 份之情况,不

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在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办理程序及交易规则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

手机 APP: 摩根资产管理

微信公众号: 摩根资产管理

公司网址:am.jpmorgan.com/cn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 889 4888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42-43 层(200120)

理财中心电话: 400 889 4888

传真:(021)6888 1190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北京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中心 F1905-1906 单元(100033)

4

理财中心电话:8610 59318525

传真:8621 68881190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深圳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嘉里建设广场 3 座 2604 室(518100)

理财中心电话:400 889 4888

传真:(021)68881190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95574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服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cmschina.com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

客服电话:95587 或 4008-888-108

5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sd.citics.com

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苏望

客服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sdicsc.com.cn

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 88 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刘正斌

客服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6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1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1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1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窦长宏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1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 号 901 室(部位:自编 01)、1001 室(部位:自

编 01)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1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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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95330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1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吴礼顺

客服电话:95358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16)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客服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17)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办公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服电话:95584

公司网址:https://www.hx168.com.cn/

18)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2 号西南证券总部大楼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2 号西南证券总部大楼

法定代表人:姜栋林

客服电话:95355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19)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泓晟国际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

8

客服电话:400-888-0800 转 3

公司网址:https://www.wanjiawealth.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第 3 个工

作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第 3 个工作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仔细阅读在本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公告的

《摩根盈元稳健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

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

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

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