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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度第1次分红公告

2025-11-04 07:50:15

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度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相关指标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

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

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鑫享定开发起式债券

005548

2018年2月7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5年10月30日

1.0834

274,825,666.50

-

0.386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2025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开放期内,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封闭期内,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

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收益分配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

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5年11月5日

2025年11月5日

2025年11月7日

权益登记日在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25年11月5日除权后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

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25年11月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

税。

1、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5年11月5日)最后一次选择

的分红方式为准。

(3)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或登录网站www.

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

构详见本基金网站公示信息。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

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

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

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

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

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11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