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泰锦泉汇金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适用费率的公告
1、基金基本信息及管理费调整方案
基金名称 中泰锦泉汇金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中泰锦泉汇金货币
基金主代码 01482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2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泰锦泉汇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中泰锦泉汇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管理费下调起始日期 2025年11月03日
管理费恢复起始日期 2025年11月04日
调整原因 《中泰锦泉汇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中泰锦泉汇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如果以0.90%的管理费计算的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小于或等于2倍活期存款利率,基金管理人将调整管理费为0.25%,以降低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为负并引发销售机构交收透支的风险,直至该类风险消除,基金管理人方可恢复计提0.90%的管理费。基金管理人应在费率调整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因触发上述管理费调整情形,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11月03日起将本基金管理费率调整为0.25%/年。2025年11月04日,前述风险已消除,本基金管理费率恢复至0.90%/年。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下列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1)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808;
2)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tzqzg.com;
3)本基金销售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本基金是以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为管理对象的货币市场基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对接服务的资金仅限于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用于客户资金账户交易结算;但是,本基金基金份额不等于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本基金可能会给投资者证券交易、取款等带来习惯改变。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