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嘉实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以及《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公告》,现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嘉实中证A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661,场内简称:A100ETF嘉实,以下简称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嘉实中证A10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权益登
记日(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9月29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含联接
基金)以及在联接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联接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下统称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大会表决票送达起止时间从2025年
9月30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17:00止(纸面表决票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
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电话投票及短信投票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本次计票
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根据计票结果,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的基金份额不足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
条件,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7,000元,律师费15,000元,合计22,000元由基金
管理人承担。
二、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定,本基金已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25
年11月4日)开市起停牌,并将自本公告发布日2025年11月5日上午10:30起复牌。敬
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
三、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