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安中证红利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鹏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本公司自2025
年11月5日起,增加华龙证券为鹏安中证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25570;C类025571,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
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5年11月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华龙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
回、定期定额投资及基金转换等业务。业务开始或结束办理的具体时间及具体程
序、规则以华龙证券的有关规定为准。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
1)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上述基金相关业务公告为准,投资者可与华龙证券
约定每期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还须遵循华龙证券的规定。
2)投资者可与华龙证券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若扣款日非基金交易日,是否
顺延以华龙证券的具体业务规定为准。
2.本公司可能因故暂停上述基金的申购业务,基金定投业务也可能同时暂
停,届时具体开放时间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三、费率优惠活动
经与华龙证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华龙证券的费率优惠活动。
具体折扣费率、业务办理的流程、费率优惠期限以华龙证券页面公示为准。基金
原申购费率如适用固定费用的,则仍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基金费
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
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华龙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或对
已在华龙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新增、变更份额类别,则自该基金产品或该类份额
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或该类份额上述优惠活动。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未来在条件成熟
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提供各基金不同类别份额之间的转换服务,相关规则由本公
司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制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公告。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鹏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五、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com
2、鹏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4-2888
网址:www.penganfunds.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
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
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
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
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
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