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5年10月30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5年11月11日
一、重要提示
申万菱信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22】1173号文注册募集,于2022年9月19日成立并正
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
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基金托管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申万菱信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
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
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9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后的对应日为2025年9月19日。截至2025年9月19日日终,本基金的基
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上述终止情形,本基金根据约定终
止《基金合同》,并于2025年9月20日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2025年9月20日发布在本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wsmu.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的《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中证内
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清算期为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10月30日,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
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
法律意见。
1、基金基本情况
二、基金概况
申万菱信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基金名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ETF发起式联接
基金主代码
0162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9月19日
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基金类别的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中证内地新
能源主题ETF发起式
联接A
申万菱信中证内地新能
源主题ETF发起式联接
C
下属基金类别的交易代码016225 016226
最后运作日(2025年9月
19日)基金份额总额
14,695,919.07份10,447,309.23份
最后运作日(2025年9月
19日)基金份额净值
0.7669元0.7599元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把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目标
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进行被动式指
数化投资,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正常
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90%,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
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
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
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而目标ETF是采用
完全复制法实现对标的指数紧密跟踪的全被动指
数基金。
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
业绩比较基准
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属于目标ETF的联接基金,目标ETF为股票
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
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其风
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
收益特征相似。
三、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申万菱信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173号文《关
于准予申万菱信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接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22年9月19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含
利息结转份额)为22,044,108.01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1,794户。
根据《申万菱信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及《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中证内地新
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
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25年9月20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本
基金的申购、定投、转换、赎回等业务。
四、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申万菱信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年9月19日(最后运作日)
资产
本期末
2025年9月19日(最后运作日)
资产:
货币资金3,676,431.55
结算备付金23,236.03
存出保证金4,663.32
交易性金融资产17,556,168.04
其中:基金投资17,556,168.0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清算款3,861,181.64
资产总计25,121,680.58
负债和净资产
负债:
应付清算款24.96
应付赎回款5,858,352.07
应付管理人报酬786.89
应付托管费157.37
应付销售服务费
2,101.15
应交税费
其他负债
49,988.50
负债合计
5,911,410.94
净资产:
实收基金
25,143,228.30
未分配利润-5,932,958.66
净资产合计
19,210,269.6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5,121,680.58
注:1、报告截止日2025年9月19日(最后运作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0.7669
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0.7599元;基金份额总额25,143,228.30份,其中A类
基金份额14,695,919.07份,C类基金份额10,447,309.23份。
2、本清算报表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
务指引》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估值和会计核算方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
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以清算基础编制。于2025年9月19日(最后
运作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
偿的金额计量。
五、清算情况
自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10月30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
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本次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
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申万菱信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
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23,236.03元(含应计利息,下同),
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所最低备付金及应计利息,该款
项于2025年10月16日调整为人民币99,509.16元,截至2025年10月30日清算结
束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99,522.74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4,663.32元(含应计利息,下同),
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存出保证金及应计利息,该款项于
2025年10月10日调整为人民币23,388.19元,截至2025年10月30日清算结束日,
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23,392.79元。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估值金额人民币17,556,168.04元,其
中基金投资为17,556,168.04元,已于2025年9月26日全部变现,相关证券清算
款已于2025年9月29日划入托管账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清算款为人民币3,861,181.64元,最晚已于2025
年9月23日划入托管账户。
3、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清算款为人民币24.96元,已最晚于2025年9月23日
支付。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含应付转出款)为人民币5,858,352.07元,
已最晚于2025年9月23日支付。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786.89元,已于2025年10月10
日支付。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57.37元,已于2025年10月10日支
付。
(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2,101.15元,已于2025年10月
10日支付。
(6)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49,988.50元,其中应付赎回费为人民
币673.01元,已最晚于2025年9月23日支付;其中应付券商佣金2,731.39元,
已于2025年10月20日支付;其中应付审计费31,584.10元,已于2025年10月23
日支付;其中应付律师费15,000.00元,已于2025年10月20日支付。
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5年9月19日基金净资产
19,210,269.64
加:期间确认的净申购
减:期间确认的净赎回
877,882.43
加:清算期间清算净收益
551,455.85
三、清算结束日2025年10月30日基金净资产
18,883,843.06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25年10月30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8,883,843.06元。根据《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中证内地新
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
财产清算的公告》,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
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
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25年10月30日至本基金最后一笔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货币资金、结算
备付金及前述资金产生的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于最后一笔清算
款划出日以自有资金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
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
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清偿完毕之后所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亦由
基金管理人承担。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申万菱信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申万菱信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书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申万菱信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5 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