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11月10日
送出日期:2025年11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华宝港股通恒生
中国(香港上市
基金简称基金主代码501301
)30ETF联接(LO
F)
华宝港股通恒生
中国(香港上市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501301
)30ETF联接(LOF
)A
华宝基金管理有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5年11月12日
及上市时间2017年05月08日
基金类型基金中基金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年05月11日
基金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杨洋
证券从业日期2010年08月01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7年04月20日
基金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周晶
证券从业日期2004年05月01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5年09月23日
基金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蒋俊阳
证券从业日期2009年07月01日
其他场内简称:香港大盘LOF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
投资目标
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
投资范围
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港
股通标的股票和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
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指数。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
踪。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
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5%。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可以申购及赎回目标ETF基金份额,也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目标ET
F基金份额。本基金将根据开放日申购赎回情况、综合考虑流动性、成本、
效率等因素,决定目标ETF的投资方式。本基金在二级市场上买卖目标ETF基
金份额是出于追求基金充分投资、减少交易成本、降低跟踪误差的目的。
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
业绩比较基准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目标ETF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
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并且具有与标的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及目标ETF将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证券市场,会
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
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及区域配置图表
(三)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
M<100万元1.00%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M<200万元0.60%
200万元≤M每笔1000元
N<7日1.50%
赎回费7日≤N<30日0.50%
30日≤N 0.00%
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5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5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仲裁
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
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
费用和账户维护费、A类基金份额的上市费用和
年费、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
其他费用费用、基金投资目标ETF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相关服务机构
限于目标ETF的交易费用、申购赎回费用等),
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
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
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
新。
注: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托管费;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
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暂无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
然一致,基金管理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
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
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
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
险、指数化投资的风险、上市交易风险、本基金投资特定品种及参与特定业务的特有风险、
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
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其中,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标
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和计算的
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
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等;本基金投资特定品种及参与特定业务的特有风险包括股指期货
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
借业务的风险、目标ETF投资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以
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而
来。中国证监会对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注册,并
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得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s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
-5588、400-820-5050]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
金合同》、《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
F)托管协议》、《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LOF)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