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坤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购。恒坤新材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恒坤新材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99元/股,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中泰证券托管的公募基金参与恒坤新材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 申购方式 获配证券
名称 获配数量
(股) 获配金额
(元)
华夏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网下 恒坤新材 5,630 84,393.70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