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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融慧双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5-11-13 11:04:40

国联融慧双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5 年 11 月 3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5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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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国联融慧双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为中融融慧双欣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51号文《关于准予中融融慧双欣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中融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于2020年7月16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

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及《国联融慧双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开

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

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

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

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法律法规

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5年9月12日终(即本基金第五个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资产净值加

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根

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5年9月12日,自2025年9月13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基

金管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

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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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国联融慧双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国联融慧双欣一年定开债券

3、基金代码:国联融慧双欣一年定开债券 A 代码:009675

国联融慧双欣一年定开债券 C 代码:009676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7 月 16 日

6、2025 年 9 月 12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31,991,163.57 份,

其中:国联融慧双欣一年定开债券 A:30,819,507.75 份

国联融慧双欣一年定开债券 C:1,171,655.82 份

7、投资目标:在注重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积极主动调整投资组合,追

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8、投资策略:(一)封闭期投资策略:1.债券投资策略(1)利率预期策略(2)

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3)骑乘策略(4)信用债券投资策略(5)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

交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1)行业配置(2)个股选择;3.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策略;4.国债期货策略;(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9、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10、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

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11、基金管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国联融慧双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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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5 年 9 月 12 日

货币资金 1,206,673.86

结算备付金 370,953.72

存出保证金 5,194.84

交易性金融资产 35,042,331.99

其中: 股票投资 3,065,924.00

债券投资 31,976,407.99

证券清算款 127,671.34

资产总计 36,752,825.75

负债和净资产 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5 年 9 月 12 日

应付赎回款 541,572.03

应付管理人报酬 5,312.76

应付托管费 2,125.11

应付销售服务费 185.56

应交税费 117.76

其他负债 81,256.33

负债合计 630,569.55

实收基金 31,991,163.57

未分配利润 4,131,092.63

净资产合计 36,122,256.20

负债及净资产总计 36,752,825.75

四、清算事项说明

2025 年 9 月 12 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 2025 年 9 月 13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

算期,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 2025 年 9 月 13 日。

1、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自最后运作日(2025 年 9 月 12

日)起,资产负债按实际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

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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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清算情况

自 2025 年 9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止为本基金清算报告期,自清算起

始日起,本基金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

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 1,206,673.86 元,其中应计利息为 2,752.53 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 370,953.72 元,其中应计利息为 51.01 元。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 5,194.84 元,其中应计利息为 3.00 元。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 35,042,331.99 元,其中股票投资

3,065,924.00 元,债券投资 31,976,407.99 元,已于清算期间全部变现。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 127,671.34 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划入

基金托管账户。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 541,572.03 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 117.76 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 5,312.76 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 2,125.11 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 185.56 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 81,256.33 元,其中应付交易费用为 2,093.98

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应付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9,000.00 元,银行间账户查

询费 300.00 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应付信息披露费 55,890.90 元,该款项

已于清算期间支付;应付审计费 13,971.45 元,将于完成相应流程后支付。

3、净资产情况

最后运作日本基金净资产为36,122,256.20元,基金份额总额31,991,163.57份,

其中国联融慧双欣一年定开债券A份额30,819,507.75份、国联融慧双欣一年定开债券

C份额1,171,655.82份;清算结束日本基金净资产为36,117,757.21元,基金份额总额

31,970,753.48份,其中国联融慧双欣一年定开债券A份额30,800,097.66份、国联融慧

双欣一年定开债券C份额1,170,655.8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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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清算期(2025 年 9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发生额

一、清算期间收入(损失以“-”填列)

1、利息收入(注 1) 4,854.15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注 2) -350,484.18

3、投资收益(注 3) 379,192.39

清算期间收入小计 33,562.36

二、清算期间费用

1、其他费用(注 4) 15,000.00

2、税金及附加 21.35

清算期间费用小计 15,021.35

三、清算期间净损益 18,541.01

注 1:利息收入包括本基金清算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732.20 元、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19.98 元、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 1.97 元,共计 4,854.15 元。

注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最后运作日未变现股票、债券在本次清算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以及

清算期间处置持有股票、债券投资时,将原计入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至投资收益的金额。

注 3:投资收益为 2025 年 9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的清算期间的股票和债券投资收益、股

票红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以及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等。

注 4:其他费用为本基金清算期间计提的清算律师费 15,000.00 元,该款项于清算期结束后安排

支付至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5、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及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5 年 9 月 12 日基金净资产 36,122,256.20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18,541.01

加:清算期间因申购影响的金额 -

减:清算期间因赎回影响的金额(注) 23,040.00

二、清算结束日 2025 年 10 月 21 日基金净资产 36,117,757.21

注:清算期间确认的赎回款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投资者提交的赎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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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财产清算的相关约定,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依据基

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的部分除外)、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同时,《基金合同》“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

人及权利义务”中“三、基金份额持有人”项下约定:“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

同等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将按照上述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本基金清算起始日 2025 年 9 月 13 日至基金财产分配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如前述利息在本基金

财产分配划出日前尚未结清,则未结息部分将由基金管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

有,基金管理人所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利息结清后返还

给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清偿完毕之后所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亦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

意见书后,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

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国联融慧双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国联融慧双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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