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鼎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九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截止基准日各
基金份额类别
的相关指标
本次各基金份额类别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
基金份额)
基准日各基金份额类别的份
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各基金份额类别的可
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华夏鼎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鼎业三个月定开债券
013457
2021年11月12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鼎业三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鼎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5年11月11日
本次分红为2025年度的第2次分红
华夏鼎业三个月定开债券A
013457
1.0054
11,676,192.57
-
0.050
华夏鼎业三个月定开债券C
013458
1.0513
581.27
-
0.05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5年11月17日
2025年11月17日
2025年11月18日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
确定日为2025年11月17日,该部分基金份额将于2025年11月18日直接计入
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2025年11月19日起查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
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11月1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运作期,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
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
红方式,需分别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
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
点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
分红方式为准。
3.4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