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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版本更新的公告

2025-11-15 11:01:02

  关于旗下部分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版本更新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ETF申购赎回清单格式规则,自2025年11月17日起,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部分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进行版本更新,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旗下拟更新申购赎回清单版本的上交所ETF列表

序号

1

2

3

4

5

6

基金代码

510570

510370

530680

563650

589050

563620

基金全称

兴业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沪深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上证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中证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兴业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

兴业500

兴业300

180E

A500 中证

科创E

现金流全

扩位简称

兴业中证500ETF

300 指数ETF

上证180 指数ETF 基金

中证A500 龙头ETF

科创综指ETF 兴业

自由现金流全指ETF

7

8

563570

563560

兴业中证金融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兴业中证科技优势成长50 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金融科

科技成长

金融科技ETF 兴业

科技成长ETF 兴业

  二、修订情况说明

  上交所ETF新版申购赎回清单格式修订如下:

  (1)原“申购上限”、“赎回上限”字段调整为“当日累计可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当日累计可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字段,并新增“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累计可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累计可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字段;

  (2)新增“申购赎回模式”字段;

  (3)新增“挂牌市场”标识;

  (4)调整“现金替代标志”字段描述:

  ①若ETF采用实物申赎模式,对于沪市成份证券,“允许现金替代”标志表示申购基金份额优先使用成份券,成份券不足时差额部分用现金替代,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对于非沪市成份证券,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券只能使用现金作为替代,根据基金管理人代买卖情况,与投资者进行退款或补款。

  ②若ETF采用现金申赎模式,“允许现金替代”标志表示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券只能使用现金作为替代,根据基金管理人代买卖情况,与投资者进行退款或补款。

  自2025年11月17日起,本公司旗下上述上交所ETF将采用新版申购赎回清单。相应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如涉及)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修改。

  三、重要提示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旗下部分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版本更新并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如涉及)的事项进行说明。本公司旗下ETF申购赎回清单以证券交易所实际公布的为准,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价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证券经纪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证券经纪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