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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民生证券为旗下部分ETF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2025-11-17 11:02:19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民生证券为旗下部分ETF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署的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11月17

日起,新增民生证券为以下ETF一级交易商(即申购赎回业务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自2025年11月17日起可在该一级交易商办理以下ETF的申购、赎回等

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该一级交易商的规定为准。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扩位简称

1 159229 广发中证800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由现金流ETF广发 -

2 159305 广发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储能电池ETF广发 -

3 159312 广发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恒生ETF港股通 -

4 159397 广发深证基准做市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信用债ETF广发 -

5 159527 广发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云计算ETF广发 -

6 511120 广发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科创债基 科创债ETF广发

7 520600 广发中证港股通汽车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汽车港股 港股汽车ETF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

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

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

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

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