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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进入选择期的提示性公告

2025-11-18 07:06:27

关于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进入选择期的提示性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5年11月18日发布了《关于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

  一、本次选择期与基金变更的具体安排

  根据相关安排,本基金的选择期为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16日,即在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16日期间,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选择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代码:003813)将进行变更登记,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赎回的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将相应变更为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无意继续持有转型后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请提前做好赎回的相关安排。

  在选择期内,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仍采用变更前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费用安排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

非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

金额

M<500万

M≥500万

M<500万

M≥500万

费率

1.00%

按笔收取,1,000元/笔

0.30%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注:1)M为申购金额;

  2)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2)赎回费率

  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

Y<120日

120日≤Y<240日

240日≤Y<360日

Y≥360日

费率

1.50%

1.00%

0.50%

0.00%

  对于《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确认的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持有期计入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锁定期自原基金份额登记日(对《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已经持有的份额而言)起算,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视作与原份额相同,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

  在选择期期间,由于本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已同意在选择期豁免《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开放申购、暂停申购等控制措施。

  选择期结束后的次日,自2025年12月17日起,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后的《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各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二、其他重要提示

  1、根据相关法规及《决议公告》规定:在选择期内,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仍采用变更前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请投资者注意。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