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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5-11-18 07:06:27

关于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召开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现将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运作方式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5年10月16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17:00止。

  2025年11月17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5日,即在2025年10月15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截至权益登记日该基金总份额为35,730,569.76份,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8,143,899.93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78%,已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了表决。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基金份额共计18,143,899.93份,表决结果为:18,143,899.93份基金份额同意,0.00份基金份额反对,0.0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基金份额总数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律师费

公证费

合计

金额(单位:元)

20,000

10,000

3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11月1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运作方式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关于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运作方式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上述文件已经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修订后的文件将于2025年12月17日起生效。

  2、变更注册方案的实施安排

  (1)选择期

  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在修订后的《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预留不少于二十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以供各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即,基金管理人将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次一工作日(2025年11月18日)起预留至少二十个交易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

  本基金的选择期为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16日,即在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16日期间,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在选择期内,上述业务不受《基金合同》约定的封闭期限制。在选择期内,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仍采用变更前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

  对于《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确认的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持有期计入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锁定期自原基金份额登记日(对《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已经持有的份额而言)起算,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视作与原份额相同,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费用安排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

非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

金额

M<500万

M≥500万

M<500万

M≥500万

费率

1.00%

按笔收取,1,000元/笔

0.30%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注:1)M为申购金额;

  2)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3)赎回费率

  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

Y<120日

120日≤Y<240日

240日≤Y<360日

Y≥360日

费率

1.50%

1.00%

0.50%

0.00%

  (4)持有期的计算

  选择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代码:003813)将进行变更登记,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赎回的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将相应变更为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无意继续持有转型后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请提前做好赎回的相关安排。

  (5)《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2025年12月17日起,变更后的《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5、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6、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