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海富通瑞鑫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海富通瑞鑫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海富通瑞鑫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25年10月14日,并于2025年10月15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自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30日期间,本基金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5年11月19日披露了《海富通瑞鑫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16,058,457.78元,其中A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0,422,811.43元,C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5,635,646.35元,将按本基金进入清算期的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25年11月21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