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修订旗下4只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名单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名称
004997 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5402 广发资源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1121 广发兴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05 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主要修订内容
1.将上述基金基金合同中“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的相关约定删除,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上述基金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详见附件)。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时公布经修订后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5年11月20日起生效。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一、《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 指定媒介/指定网站/指定报刊 规定媒介/规定网站/规定报刊
书面表决意见/书面意见 表决意见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
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 “《销售 办
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
三、
……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
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
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删除)
……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
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
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第二部分
释义
……
9、《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四次会议通过修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
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
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
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
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
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
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确认并予以公告的日
期
……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
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
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
……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
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
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
54、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
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
……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
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
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
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
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并经2020年3月
20日中国证监会 《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
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
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19、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使用来自
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
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
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
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
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或基金中的某一类别
份额(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或其他
类别份额(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
总数
51、规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用以进
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规定的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
54、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
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
九、基金份额类别
……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等由基金管
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销
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
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法律法
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
类别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
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
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
……
九、基金份额类别
……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等由基金管
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销
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
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法律法
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
类别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
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
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
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
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
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
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算;
……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
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
款项,申购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
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 赎回成立;
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
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
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
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遇
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 通讯系统故
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
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
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遇
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
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
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
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
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
为元。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
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
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
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
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
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但本
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允许
进行相互转换。
……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
在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
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
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
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
款项,申购申请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基金
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成
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
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
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在发生巨额赎回时,
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
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
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
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遇
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
算或披露。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
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
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
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
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
为元。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
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
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结
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
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或基金中的某
一类别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其
他类别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
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
室-49848(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
注册资本:人民币1.2688亿元
……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邮政编码:200001
法定代表人:郑杨
……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
号2608室
法定代表人:葛长伟
……
注册资本:14,097.8万元人民币
……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
办公地址:上海市博成路1388号浦银中心A
栋
栋邮政编码:200001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
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
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
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
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如果采用通
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
等一同公告。
……
……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
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止
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
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
起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
行表决, 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
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
公告。
……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和程序
……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
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
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
条件和程序。
……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
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
上联合公告。
……
……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
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2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
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2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
条件和程序。
……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
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联合
公告。
……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
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
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地方
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
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央行票
据、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 (包括超短期融资
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资
产支持证券、权证、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
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
……
四、投资限制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
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
期限为1年, 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删除,以
下序号对应调整)
……
……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
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
券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 地方政府
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
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央行票
据、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 (包括超短期融资
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资
产支持证券、权证、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
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
……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
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
净值,并按规定披露公告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
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
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
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
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
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0%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
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
……
四、估值程序
1、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
个估值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总数计算,精确到0.0001
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
净值,并按规定披露公告。 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
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披露。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
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
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
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
时性。 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
(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
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 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
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
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
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0%时, 基金管理
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
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
布。
……
第十五部份
基金费用与税收
……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
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
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删除,以下序号对应调整)
……
……
第十六部分 基金
的收益与分配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
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
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
……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
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
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
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
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
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
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
后不能低于面值;
……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至收益分配
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
配时间、分配数额、分配方式等内容。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
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
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
第十七部分 基金
的会计与审计
……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
务报表进行审计。
……
……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相互独立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
……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
信息披露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
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
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
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
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
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登载
于指定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
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
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
(七)临时报告
……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
百分之零点五;
……
22、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
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
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
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
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
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登载
于规定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
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
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七)临时报告
……
17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22、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的
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
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
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对
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生效后方可执
行,自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决议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
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6) 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确认并
公告;
……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
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
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
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的事项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
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
公告。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生效后方可执
行,自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证券
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
的工作人员。
……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
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
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进行公告。
……
第二十部分
违约责任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
过程中,违反《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
《基金合同》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
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
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损失的赔偿,仅限于直接损失。 但是发生下列
情况,当事人可以免责:
……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
过程中,违反《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
《基金合同》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
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
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损失的赔偿,仅限于直接损失。 但是发生下列
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免责:
……
第二十一部分 争
议的处理和适用的
法律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
《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
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
点为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
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合同》 受中国法律管辖。 (仅为本合
同之目的,在此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与台湾地区法律。 )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
《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
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
点为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
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合同》 受中国法律管辖。 (仅为本基
金合同之目的, 在此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门特别行政区与台湾地区法律。 )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
……
2、《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
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确认后并
公告之日止。
……
……
2、《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
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
日止。
……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根据上述修订内容同步修订
二、《广发资源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订后基金合同
书面意见/书面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
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三、广发资源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 )注册。
……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
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
年后开始执行。 (删除)
……
七、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
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
险外, 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
三、广发资源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 )注册。
……
……
七、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
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
险外, 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二部分 释
义
……
9、《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通过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
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
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
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
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确认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
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
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
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
……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
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
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
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19、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
货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 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使用来自境外的资
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
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
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
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予以公告的日期
……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
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
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
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其他类别基
金份额的行为
……
第三部分 基
金的基本情况
……
九、基金份额的类别
……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等由基金管理
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销售情
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
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
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
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
……
九、基金份额的类别
……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等由基金管理
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销售情
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
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
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
公告。
……
第四部分 基
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
2、发售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
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
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增加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人。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
2、发售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
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增
加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
第六部分 基
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具
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
他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
增减销售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投资者
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
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
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6、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
发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
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已确认的赎回申
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
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 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
款处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
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
理并公告。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
期赎回。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
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
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赎回
申请,将自动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其余赎回申请,应
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可确认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确认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
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
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
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
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
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
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说明有
关处理方法,并在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
……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
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
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刊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
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 (删除)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
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连
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 (删除)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
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
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允许进行相互转换。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管
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6、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
发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
人应在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
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
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 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
款处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
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
理并公告。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部分延期
赎回或暂停赎回。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
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
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
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
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
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
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
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
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理。
(3)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超过该比例以上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
办理部分予以撤销)。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未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的赎回申请与其
他账户赎回申请,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
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账户当日办理
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
外,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
开放日的价格。 依照上述规定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
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
(4)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
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
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
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
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说明有
关处理方法,并在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
……
2、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
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
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
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
放的公告。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或基金中的某一类
别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其他类别
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
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
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第七部分 基
金合同当事人
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
-49848(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
注册资本:人民币1.2688亿元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
划、投资意向等。 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
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
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
权)
……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
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
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
2608室
法定代表人:葛长伟
……
注册资本:14,097.8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11)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
划、投资意向等。 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
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应监管机构、司法机关等有
权机关的要求,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
供服务需要提供的情况除外;
……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
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不少于法律法
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
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应监管机
构、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的要求,或因审计、法律等
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需要提供的情况除外;
……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
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
限;
……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
2、通讯开会。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
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
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
式进行表决。
……
八、生效与公告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
作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
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
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
……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
2、通讯开会。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
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止日以
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
式进行表决。
……
八、生效与公告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
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
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
更换条件和程
序
……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后2个工作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后2个工作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
件和程序。
……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
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规定媒介上联合
公告。
……
……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后2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后2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
件和程序。
……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
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
收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
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
2、基金销售服务费
……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
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
日期顺延。
……
3、销售服务费
……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
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
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
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销
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
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费等。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
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
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
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
当程序后, 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
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删
除,以下次序依次更新)
……
五、基金税收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
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
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
等,支付日期顺延。
……
2、基金销售服务费
……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
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
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
顺延。
……
3、销售服务费
……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
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若遇法
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
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
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费等。
销售服务费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
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销
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
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费等。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4-10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
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
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
……
四、基金税收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
分配
……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
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
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
日。 (删除)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
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
《业务规则》执行。
……
……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至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
间、分配数额、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
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
《业务规则》执行。
……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
露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七)临时报告
……
22、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可暂停或延迟披露相关基金信息:
1、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
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当前一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
认定的其他情形。 (删除)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七)临时报告
……
22、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
更、终止与基
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
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对于可不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生效后方可执行,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决
议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
(6) 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确认并公
告;
……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
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
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确认
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
保存15年以上。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
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对于可不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生效后方可执行,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决
议生效后两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
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
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
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
保存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
力
……
2、《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基
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确认并公告之
日止。
……
……
2、《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基
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
摘要
略 略
三、《广发兴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订后基金合同
书面意见/书面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
第 二 部 分 释
义
……
10、《基金法》: 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
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
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12、《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
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
21、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2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
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6、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
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删除,以下次序
依次更新)
……
63、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
10、《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
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
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12、《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
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并经2020年3月20
日中国证监会 《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
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21、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25、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
货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 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使用来自境外的资
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
……
62、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的内容,法律法规修
订后,如适用本基金,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
为准。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
本情况
……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等由基金管理
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销售情
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
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
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
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
……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等由基金管理
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销售情
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
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
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
公告。
……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
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
2、发售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
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
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
2、发售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
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基
金销售机构名录。
……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具
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
他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
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投
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
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
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7、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
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
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
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
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
付。 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
条款处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
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
办理并公告。
……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
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
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但本基金A类基金份
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允许进行相互转换。
……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
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7、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
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
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
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
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
付。 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
条款处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
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
办理并公告。
……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
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
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权利
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
一49848(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
划、投资意向等。 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
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
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20年以上;
……
二、基金托管人
……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
权)
……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
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
(12)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
表和其他相关资料20年以上;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
2608室
法定代表人:葛长伟
……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
划、投资意向等。 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
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应监管机构、司法机关等有
权机关的要求,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
供服务需要提供的情况除外;
……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
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不少于法律法
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
二、基金托管人
……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
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应监管机
构、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的要求,或因审计、法律等
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需要提供的情况除外;
……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
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
限;
……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
的登记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3、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
起不得少于20年;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3、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
起不得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第十四部份
基金资产
估值
……
五、估值程序
……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
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后,将各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
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
人对外公布。
……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
五、估值程序
……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
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后,将各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
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
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
它情形。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
与税收
……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
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4、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
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5、基金销售服务费
……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
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
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
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
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
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费等。
……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
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
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
支付。
……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
当程序后, 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
率、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删
除,以下次序依次更新)
……
……
四、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
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
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
等,支付日期顺延。
4、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
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
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
顺延。
5、基金销售服务费
……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
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
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
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
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 促销活动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4-11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
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
支付。
……
……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
益与分配
……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
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
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
《业务规则》执行。
……
……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至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
间、分配数额、分配方式等内容。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
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
《业务规则》执行。
……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
息披露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八)临时报告
……
19、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八)临时报告
……
19、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
的变更、 终止
与基金财产的
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
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对于法律法
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
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五、基金财产的清算
……
6、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
六、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
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
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
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
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并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
保存20年以上。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
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对于法律法
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
意后变更并公告。
……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
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
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
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
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
保存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
的效力
……
2、《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基
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确认后并公告
之日止。
……
……
3、《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基
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略 略
四、《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
书面意见/书面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投资者
指定媒介/指定报刊/指定网站 规定媒介/规定报刊/规定网站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从业资格/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符合《证券法》规定
权利登记日 权益登记日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
义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
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广发聚丰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
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广发聚丰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本合同” 或
“《基金合同》” )。
……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
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
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删除)
……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
……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
务院授权的机构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
资管理暂行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
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的总称
……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本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
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
(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 (转入基
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发行
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后的值
……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
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等媒介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
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广发聚丰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或“《基
金合同》” )。
……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经2012年12
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
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
监督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 同年9
月1日实施, 并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
《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修正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局
……
合格境外投资者
指符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
法》(包括其不时修订)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
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
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
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
开放式基金或基金中的某一类别份额 (转出基
金) 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或其他类别份额
(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
规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全国性报刊及规定的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
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二部分 广发聚丰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本情况
……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
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
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
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
收费方式、 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
转换。
……
……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
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
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
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
收费方式、 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
第五部分 基金的申
购与赎回
……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
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
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
媒介规定媒介公告。
……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
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 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
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并在实施日2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上
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
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
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
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
施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
介公告。
……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
3、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
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
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
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 本基金A类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类份额
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
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
施日2日前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公
告。
……
七、 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 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或赎回本基金A类
基金份额时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本
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用,
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交纳
的称为后端申购费用。
(1)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则
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2)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
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数=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 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1)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
额时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
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2)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本基金A类基金
份额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
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用= 赎回份额 ×申购日基金份
额净值× 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申购费用-赎回
费用
……
八、 申购和赎回的注册与过户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与过户登记人
在T+1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与过户
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
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与过户登记人
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与过户
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对上述注册与过户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
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
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
介公告。 (删除)
九、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发生上述(1)到(5)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
介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十、 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
形及处理方式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的情形时,对已接
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最长不超过
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 并在至少一家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
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
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
告。
……
十一、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
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
请延期予以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
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
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
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明确作出不参加顺
延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的表示外,自动转为下一个
开放日赎回处理。依照上述规定转入下一个开放
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下一个开放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计算,并以此类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
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十二、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应
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
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
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
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
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
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 暂停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
次。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
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 基金的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
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本基
金和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进行基
金转换。 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
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本
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允许
进行相互转换。
……
……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
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
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2日在规定媒介公
告。
……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
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 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
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
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
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
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
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
介上公告。
……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
3、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
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
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
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2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
4、 本基金A类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类份额
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
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
施日2日前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公告。
……
七、 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 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或赎回本基金A类
基金份额时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本
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用,
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交纳
的称为后端申购费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申购费用。
(1)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则
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
净值
(2)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
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数=申购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 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1)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
额时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
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
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2)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本基金A类基金
份额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
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
值
后端申购费用= 赎回份额 ×申购日A类基
金份额净值× 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申购费用-赎回
费用
(3)如果投资者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
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
八、 申购和赎回的注册与过户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与过户登记人
在T+1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与过户
登记手续。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与过户登记人
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与过户
登记手续。
九、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发生上述(1)到(5)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刊登暂
停申购公告。
十、 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
形及处理方式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的情形时,对已接
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最长不超过
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 并在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媒介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
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
……
十一、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
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
请延期予以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
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
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
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明确作出不参加顺
延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的表示外,自动转为下一个
开放日赎回处理。依照上述规定转入下一个开放
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下一个开放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计算,并以此类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十二、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应
于重新开放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刊登基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
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
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
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
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
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 暂停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
次。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
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
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 基金的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
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本基
金和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进行基
金转换。 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
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
第六部分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
105室-49848(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设立日期:2003年8月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9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2688亿元
……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
(24)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定
……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
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21)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定;
…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18号2608室
法定代表人:葛长伟
设立日期:2003年8月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9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4,097.8万元人民币
……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
(24)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廖林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
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21)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
三、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
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
议召开前30天, 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
以下内容:
……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
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
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
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
(5) 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删除)
……
八、 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召集
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
者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
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
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
……
三、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
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
议召开前30天, 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
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大会公告
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
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
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
八、 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召集
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
者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
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
内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
第八部分 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的更
换条件和程序
……
二、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家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与原
基金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的交接手续,并与基金
托管人核对资产总值。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
理人同时更换,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
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2个工作日内在至
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公告;基金管理人
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
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
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
及时接收;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
在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核准后2个工作日
内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公告。新任
基金托管人与原基金托管人进行资产托管的交
接手续,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资产总值。 如果基
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由新任的基金
管理人和新任的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和银
行监管机构批准后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家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公告;
……
……
二、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2日内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媒介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与原基金管理人进行
资产管理的交接手续,并与基金托管人核对资产
总值。 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
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金托管人在中
国证监会批准后2日内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
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
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
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
在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核准后2日内在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公告。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原
基金托管人进行资产托管的交接手续,并与基金
管理人核对资产总值。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
理人同时更换,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
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批准后2
日内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公告;
……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
产估值
……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当估值或份额净值计
价错误实际发生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错误
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
人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估值错误偏差达到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
管理人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人追
偿。
……
(5)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
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及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基
金份额净值的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值错误的处理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
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当估
值或份额净值计价错误实际发生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
步扩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
到或超过该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
理人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错误偏差达到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的0.50%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
管理人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人追
偿。
……
(5)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对任一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对任一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0%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
收益与分配
……
三、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
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
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
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
面值;
……
六、 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
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
于一定金额,不足于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
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广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有关业务规定执行。
……
……
三、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
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
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
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
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
低于面值;
……
六、 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
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
于一定金额,不足于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
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
依照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有关业
务规定执行。
……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
会计与审计
……
二、 基金的年度审计
……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
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
……
二、 基金的年度审计
……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
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
……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
信息披露
……
(五)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
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
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
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八)临时报告
……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
百分之零点五;
……
19、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
……
(五)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
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
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
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
(八)临时报告
……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19、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
同的变更、终止与基
金财产的清算
……
2、 基金合同变更的内容对基金合同当事人
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经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同意, 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
但如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并属于基金合
同必须遵照进行修改的情形,或者基金合同另有
规定的,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而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修改,并报证监
会审批或备案。
……
4、除依本《基金合同》和/或依现行有效的
有关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的变更须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和/或须报中国证监会核
准以外的情形,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
可对《基金合同》进行变更后公布,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
……
2、 基金合同变更的内容对基金合同当事人
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经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同意, 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
但如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并属于基金合
同必须遵照进行修改的情形,或者基金合同另有
规定的,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而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修改。
……
4、除依本《基金合同》和/或依现行有效的
有关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的变更须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和/或须报中国证监会核
准以外的情形,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
可对《基金合同》进行变更后公布。
……
第十九部分 违约责
任
一、 由于 《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
《基金合同》 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
违约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基金合同》当
事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违约, 根据实际情况,
由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给《基
金合同》其他当事人造成直接损失的,应进行赔
偿。 但是发生下列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免责:
……
一、 由于 《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
《基金合同》 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
违约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基金合同》当
事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违约, 根据实际情况,
由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给《基
金合同》其他当事人造成直接损失的,应进行赔
偿。但是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免责:
……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
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基金与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
2、《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公告之
日止。
……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基金与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
2、《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
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
日止。
……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
合同内容摘要 根据上述修订内容同步修订